抱着一岁多的孩子坐在主驾驶位上,缓缓地把车开进了高速收费站入口,这位女司机准备走高速前往岳阳平江。近日,湖南高速集团岳阳分公司南江收费站就遇到了这样一位女司机,收费员劝阻她,抱着孩子开车“太危险,不能上高速”,女司机还一个劲的求情:“没关系的,我开慢点”。最后,在收费员的多次劝导和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后,女司机驾车驶离了高速。
7月19日,记者联系上岳阳分公司南江收费站收费员李立江时,他对这位女司机印象深刻,他说自己从事高速收费工作8年,还是头一回遇到这样的情况,“这位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太差了,她应该要对自己和孩子的生命负责。”
李立江说,他记得7月17日,一辆白色的小车缓缓地开进了高速入口收费车道,他当时没太注意,随手拿了一张卡准备递给驾驶员,结果意外发现,驾驶员居然还抱了个孩子在身上,“她是抱着孩子开车的!”李立江立马把发卡的手缩了回来。
他回忆说,这名女驾驶员大约三十岁,抱着的是个小女孩,一岁左右。副驾驶还坐着一位女士,大约二十七、八岁的样子。“驾驶员抱着的应该是她女儿,副驾驶坐的可能是小孩的姑姑或者姨。”李立江立即对驾驶员说,这样开车不安全,小孩不能抱在身上。
结果小孩一离开妈妈身上就开始哭,女驾驶员只能继续把孩子抱在身上,并且向李立江求情:“没关系的,我慢点开就没事了”。李立江劝说她,这是高速公路,不是开得快和慢的问题,这样做就是违背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坚决不予放行。最后,女驾驶员驾车离开。
记者从湖南省高警局长沙支队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抱着孩子驾车可按照“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扣2分。另外,驾驶人不得安排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在副驾驶位;未满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车,应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潇湘晨报记者黎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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