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天津某音乐节上
商户将一元的矿泉水分装后
卖出十元一杯的价格,
由于音乐节不允许观众带水入内,
不少人正在排队购买。
相关视频曝光后,
引发网友热议,
天津市监局表示会把情况反馈给相关科室,
介入进行调查。
盛夏时节,
各地音乐节火热开办。
事实上,
类似音乐节等演出、赛事观赛场所
一般都规定不让观众带水进入,
观众入场时必须将携带的食物、
饮品丢弃才能进入场馆。
如此规定,是否合法?
一元矿泉水换杯卖十元,
是否侵犯观众权益?
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竞争法律事务部主管合伙人王菲律师的专业解读
如此规定,是否合法?
大型体育、文娱等活动场地或场馆内,禁止观众携带违禁物品、食品饮料等物品主要因为公共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两方面的需求,以避免出现安全事故、群体事件等,威胁场馆安全和秩序。此类操作有法可依,有惯例可循,不违法。
一元矿泉水换杯卖十元,是否侵犯观众权益?
音乐节摊位卖水的定价行为实行市场调节价,经营者应当依照价格法的规定,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主制定。本次事件中,经营者应当依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定价,而该价格是否违法,有待查明经营者当时场景下的经营成本和供求状况,卖水是否还包含座位等相关服务项目后再行判断。但是,如果利用音乐节活动场地相对封闭,供应商范围限定的特殊优势,将大众基本需求的商品定价过高,则有可能侵害消费者以合理价格购买商品的权利,违反经营者公平交易义务。
从该经营者经营行为角度看来,现场拆包换杯加价的形式,还可能存在违反经营者明码标价义务的情形。根据价格法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明码标价义务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商品和服务的明码标价实行标价签、价目表等标价方式;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必须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准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一货一签、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及时更换。凡产地不同、规格不同、等级不同、材质不同、花色不同、包装不同、商标不同等情况,均须一货一签。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一律使用阿拉伯数码标明人民币金额;商品标价签应包括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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