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开始,滇池流域进入"十年禁渔"期,但偷捕情况还是时有发生。前段时间,一名男子便趁着鱼类繁殖期,多次到滇池里捕鱼卖钱,最终被警方抓获。
现场查获47公斤!
男子多次到滇池里捕鱼
被警方发现了!
民警:“你带我们来这里是什么地方?”
嫌疑人:“滇池。”
民警:“滇池做什么?”
嫌疑人:“捕鱼。”
民警:“这里有什么东西?你带我们来这里。”
嫌疑人:“网兜。”
民警:“在哪里?你把它捞起来。”
在滇池水中,嫌疑人捞起一个渔网,正是他非法捕捞的工具。
今年五月底,晋宁警方接到群众举报:近半个月以来,一名男子经常驾驶一辆面包车,到市场里卖鱼,但他卖的,是从滇池里捕捞的鱼类。
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昆阳派出所 民警 熊尧:“根据这个线索调查了市场周边关键路段和时段的视频后,发现了一辆银色面包车,经常出入在市场附近和作案区域内。”
经过排查,民警很快锁定了一辆嫌疑车辆,并连夜蹲守。六月初的一个凌晨,这辆车再次出现。
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昆阳派出所民警 熊尧:“在该辆车销赃的过程中,将其拦停进行搜查,在该辆车的后备箱搜查到两个黄色的编织袋,在编织袋里发现了滇池小白鱼,总共重47公斤。”
嫌疑人土某某交代:进入鱼类繁殖期后,他到滇池边活动看到有很多鱼卵,便动了歪心思,抱着侥幸心理,找了轮胎和网兜等工具,进入滇池中捕鱼卖钱。没想到,没几天便被警方抓获。目前,土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警方再次重申:2020年,滇池流域进入"十年禁渔"期,禁捕范围包括滇池及主要入湖河道。在此期间,禁止炸鱼、毒鱼、电鱼;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实施捕捞行为;禁止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方法等实施捕捞行为;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生产性垂钓等行为。
禁钓期结束
7月1日起可在
昆明37个划定区域垂钓
滇池流域禁钓期到6月30日结束,从7月1日开始,垂钓爱好者可以到划定的37个区域垂钓,滇池流域其它区域仍按照"十年禁渔"相关规定,全面实施禁捕。
7月1号下午,记者在大观河大观公园附近看到,不少垂钓爱好者在岸边挥杆垂钓。
市民:“因为今天7月1日(来钓鱼),那边标识牌上也贴着有(公告),前段时间鱼在产卵,保护鱼类资源我觉得挺好的。”
2022年7月,昆明市农业农村局、昆明市滇池管理局联合发布通告,规范昆明市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垂钓管理。明确每年3月1日0时到6月30日24时为禁钓期,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含滇池流域重点水域)禁止一切垂钓。禁钓期结束,为做好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并兼顾市民休闲垂钓需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省有关要求,昆明市在滇池流域禁捕水域划定可垂钓区域37个。
在大观河闸处,《西山区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垂钓区域管理公示栏》标明了大观河垂钓区域为:环西桥至大观河闸段。
市民:“这样开放还是好的,这个娱乐项目很好,一定要遵守规定,政府允许大家钓要好一点。”
公示栏的《垂钓管理告知书》显示:垂钓只能一人一杆一钩,每人每天钓获物不得超过3公斤,钓获物禁止交易,禁止夜间垂钓。广大垂钓爱好者应自觉抵制使用非法钓具、过度过量、破坏生态、非法交易的无序垂钓行为,做到文明垂钓、生态垂钓、安全垂钓。
市民:“遵守规定是应该的,卫生、垃圾收一下更好。”
垂钓爱好者可在微信小程序"云渔通"或致电属地县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查询垂钓区域以及预约登记。需要注意的是,除划定可垂钓区域外,滇池流域其它区域仍按照"十年禁渔"相关规定全面实施禁捕,发现非法捕捞、垂钓行为可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