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
非法运输、储存液化气
不仅危及居民自身安全
还会对附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造成极大威胁
近日
火炬公安张家边派出所消防巡查员
在对辖区出租屋
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时
发现东镇北路附近某出租屋内
有人非法储存液化气罐
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张家边派出所立即联同火炬开发区住建、消防等部门到场开展燃气安全联合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出租屋内和出租屋门口停放的三轮电动车上均有存放液化气罐,50kg液化石油气瓶2个、15kg液化石油气瓶25个、6.5kg液化石油气瓶5个 。


经查,卢某未取得经营许可,并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已构成非法运输储存销售液化石油气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依法对当事人卢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 处罚。
警方提醒
液化气罐爆炸威力非同小可,一旦发生危险事故造成的后果将不堪设想,请广大市民切勿非法储存 。同时,购买液化气罐一定要到正规的充气站点 ,对报废和超期不检、超期使用的钢瓶坚决不用,从源头上杜绝安全事故。
非法储存燃气
漠视生命安全
一律严惩不贷
中山市公安局新媒体编辑部
转自:火炬开发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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