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关于青山湖污水排水改造工程施工期间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确保本市青山湖污水排水改造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等相关规定,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一、2023年7月15日至2023年9月17日,赣桥南路支路(赣桥南路-起凤路)禁止机动车辆通行。
二、2023年7月15日至2023年9月14日,丹霞路(南昌十五中-江纺厂前路)禁止机动车辆及行人通行。
三、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9月26日,三经路(四纬路-爱国东路)禁止机动车辆通行,三经路(爱国东路-上沙窝路)只允许机动车辆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四、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9月17日,爱国路(阳明路-圜丘街)禁止机动车辆通行。
五、2023年7月15日至2023年8月30日,一纬路(一经路-二经路)禁止机动车辆通行。
六、2023年7月15日至2023年10月22日,起凤路(青山南路-赣桥南路支路)只允许机动车辆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七、2023年7月15日至2023年10月14日,国安路(国威路-国泰路)只允许机动车辆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八、2023年7月30日至2023年11月7日,青山湖大道(天香园-解放西路)只允许机动车辆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九、2023年7月15日至2023年10月10日,江大南路 (南京东路-北京东路)禁止机动车辆通行。
十、请广大市民和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洪观新闻·全媒体记者 汪晶晶、南昌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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