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教育体育局发布《关于麦叉拉学校教师处罚学生的调查情况通报》,全文如下:
情况通报
6月20日,网传“小学生夜晚出校园被老师掌掴脚踢”视频,经核查,情况属实。
6月19日21时,永胜县鲁地拉镇麦叉拉小学17名学生熄灯休息后到操场上淋雨玩闹,值班教师孙某某巡防发现制止后,学生相继回到宿舍休息。20分钟后,孙某某再次发现有学生在操场上打闹玩耍,经批评教育学生返回宿舍后,孙某某对带头外出玩闹的4名学生采用拉扯打骂等不当方式进行处罚。
发现网传视频后,永胜县成立由教体局、纪委监委及涉事乡镇组成的工作组,迅速开展调查处置。4名学生已送医检查,学生(杨某某)背部有两处轻微皮外伤痕,另3名学生(李某某、子某某、谷某某)检查无伤情。目前,已对涉事教师孙某某作出停课、对校长柳某某作出停职处理,待进一步调查后将依法依规处置。永胜县将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和教育教学管理各项工作。
永胜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6月20日
近期,类似的校园安全事件频发:6月20日,山东通报“教师体罚虐待学生”
6月13日,有网友反映,浙江义乌一小学老师打伤一女生后,在家长群里向被打女生及其家长道歉。后官方回应:涉事老师已解聘,当事人家长已谅解。
法律工作者及业内人士: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对暴力行为说“不”
针对“体罚学生”情况,家长和学生应当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浙江之江律师事务所律师夏雨农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37条规定,教师体罚学生依法受到学校行政或者纪律制裁,情节严重的,依法要追究相关刑事责任,入罪判刑。同时,2020年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当中明确了,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惩戒过程当中,不得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
夏雨农告诉记者:“如果学生受到教师体罚,首先可以向学校和教育部门反映。如果造成严重的后果,身体受到损害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情况严重涉及到刑法的,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如何预防此类“体罚”事件再次发生?业内人士认为,一方面,教师需要改变传统教育观念,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尊重每一个学生;另一方面,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等也应加强对教师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师德教育,提升教师素质。同时,家长也需要多关心孩子,及时了解孩子在校情况,遇到此类问题勇敢站出来,对暴力行为说“不”。
综合:大河看见、极目新闻、“今日永胜”微信公号、澎湃新闻、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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