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晚,浙江绍兴的徐先生将车开进地下车库,发现一辆“不速之车”停在自己租的车位上。
随后,他通过114联系上车主,对方却让他帮自己挪车。因看不惯其态度,次日,徐先生喊来工人,将车位四周焊上警示柱,并将对方车轮锁住。
“我不缺钱,除非她出面道歉,才会把柱子拆掉,不然就一直耗到底。”5日,徐先生告诉九派新闻,车位是他从朋友那里租来的,每年需要支付3000元。
其反映,地下车库内有自己买的车位,但由于位置不太方便,所以才从朋友那边租下一个。

工人在车位周围焊铁。图/受访者提供
事发当天晚上,他准备将车停在地下车库的车位上,却发现车位被一辆黑色轿车占用。
“我打了114联系车主,对方在电话里说,以为车位是公共的,又说她喝醉了,让我自己挪。”他解释,小区车位全部都是私人车位,没有公共车位,对方的说法完全是无中生有。
他称,由于对方不愿配合挪车,且态度恶劣,第二天自己便花费1000元,让工人在车位周围焊上警示柱,并将车轮锁上,还用自己的两辆车停在对方车的前后。
由于车无法移动,对方报了警,派出所也联系了他。“派出所那边跟我说,他们只能调解,建议民事诉讼。”
“我现在的诉求就是要她道歉,至于停车费、赔偿都不需要。我就是要整治这种随便占车位、还不挪车的不良之气。”徐先生说。
相关案例:
2023年4月底,长沙某小区业主唐某某将车位停在业主刘女士的车位上,刘女士发现后打电话后要求挪车,对方却索要刘女士的购车合同。
刘女士找到物业锁车,要求对方道歉;唐女士认为物业锁车违法,拒绝道歉;物业通知唐女士挪车,却被告知对方出去旅游了;唐女士旅游归来想挪车,发现车位被焊上了栏杆,进出不得……

最终,当地街道司法所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唐女士向刘女士再次致歉,双方和解。此前,车位前设置的栏杆已经拆除。
转自:九派新闻,案例综合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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