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生态环境部、工信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公告明确: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汽车。(生态环境部网站)

catalogs:112594;contentid:11333284;publishdate:2023-05-09;author:王焕君;file:1683624393875-582142f1-1338-4447-aff0-ec45a18741fc;source:33;from:中国新闻网;timestamp:2023-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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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焕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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