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回顾:
4月22日22时45分,在柳州市革新路龙屯立交桥下路段,一辆灰色小型轿车倾翻在路面上,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南大队民警到达现场后,未发现驾驶人也未发现伤者,受损车辆被暂时拖移。
交警部门通过车牌号多方联系车主,并在“柳州交警”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提醒肇事者主动投案并向市民广泛征集线索。4月24日上午8时50分,这名肇事驾驶人陈某来到柳南交警大队投案并配合调查。
据陈某说,22日当晚他独自一人驾车行驶至革新路龙屯立交桥下路段时,因操作失误,转弯时没有控制好车辆方向,导致车辆右侧前轮与事发路段道路右侧护栏发生碰撞,车辆失控后倾翻。陈某从破损的车窗爬出车外后,拨打了报警电话后便离开了现场。
“我腰这里受伤了,我就想去药店买药擦。”当民警询问陈某离开现场的原因,他说自己急着找地方处理腰伤;至于为何买完药没有返回现场,陈某解释说自己挪不开车辆,手头又有急事就没有返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民警依法追究陈某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责任。陈某或将面临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6分,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再次强调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驾驶人应及时报警!
维护现场!抢救伤员!
切勿抱侥幸心理选择逃逸!!!
广西交警一直严厉打击交通肇事逃逸
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有案必破
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