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已经成了大多数驾驶人的共识
但是有一种情况您可能忽略了
而且很容易“中招”
那就是“隔夜酒”

大多数人认为
经过一夜的休息
酒醒自然没事
实则不然
“隔夜酒”仍有可能构成酒驾

3月29日11时许,金凤区二大队巡逻一中队中队长李青在正源街与宝湖路路口执勤过程中,对宁AXXXXX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李某某身上有酒气,于是对其进行酒精呼气式检测,检测结果为63毫克/100毫升,属于酒后驾驶。
经询问后得知,李某某前一天晚上在朋友家喝了约三量白酒。为不影响自己的工作,李某某在酒精未完全分解的情况下,心存侥幸上路行驶。目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李某某被依法处以驾驶证暂扣六个月并罚款2000元的处罚,同时驾驶证记12分。

“休息几个小时不就醒酒了?”
很多驾驶人都有这样的误区
殊不知喝酒后要警惕
“隔餐酒”“隔夜酒”
!!!
什么是“隔餐酒”“隔夜酒”?
“隔餐酒”“隔夜酒”,是指某些司机在中午或晚上喝酒,休息一段时间或一个晚上后,以为酒精已经代谢完毕,继续开车,实际上是“人醒了,酒没醒”的状态。
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取决于个体差异及酒精摄入量,人的体质不同,酒精的代谢速度也不同。不仅人与人之间不一样,即便是同一个人,酒精的代谢速度在不同的时间、环境下,也可能发生变化。
因此,时常有驾驶人在当天夜里或凌晨喝酒,第二天自以为酒醒,在酒精没代谢完的状态下开车上路,导致酒驾或醉驾。
远离酒驾,文明出行
银川交警提醒
饮酒后24小时内尽量不要开车
莫因一杯酒和一时的侥幸
危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生命无价,酒后不驾
END
素材来源/金凤交警二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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