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车,有油,会驾车
就能驾车上路吗?
最重要的!还得相对应地持有驾驶证!
但总有人知法犯法 抱着侥幸心理
以为只要不被交警发现就没事
殊不知 无证驾驶犹如“移动炸弹”
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还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近日
保山龙陵一男子
“好了伤疤忘了疼”
屡教不改
终于“亲手”将自己送进了拘留所
当日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大队城区中队民警
在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时
再次将“老熟人”胡某查获
这也是胡某三年来第12次因无证驾驶被查处
19岁的胡某
真可谓是“任性男子”
由于之前其未达到法定年龄
交警部门一直着重批评教育
而免予拘留处罚
但胡某并未从中吸取教训
无视交通安全法规
继续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
胡某数次被查获图片
现胡某已达到法定责任年龄且违法情节严重
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对其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胡某的任性妄为最终将自己送进了拘留所
他也终于对自己的多次违法行为深感后悔
并表示一定会吸取教训
不会再无证驾驶
什么是“无证驾驶”?
无证驾驶,顾名思义就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未取得驾驶证或驾驶证已注销以及驾驶证在三个记分周期内未审验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保山警方提示
无证驾驶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驾驶人必须要经过正规驾校培训
完成规定的学时和科目
熟练掌握机动车驾驶技能
考试合格并取得了驾驶证后
才能驾车上路行驶
每个交通参与者
都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要坚决杜绝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文明出行 安全出行
提 供:龙陵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