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似是“轻微刮擦”的一起交通事故
背后却是他人精心策划的“套路”
3月14日17时38分,大冶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七中队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称,在金海大道某学校附近路段有一起交通事故,无人员受伤。
接警后,民警迅速带领值班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调查取证。
到达现场后,驾驶人陈某声称,他驾驶小轿车行驶至大冶市金海大道红绿灯路口附近,欲往左侧超车。此时,程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正向右变道行驶,导致两车发生刮擦,但程某并未停车而是直接驶离。陈某见状,立即驾车将其拦停。
摩托车车主程某告诉交警,他当时确实不知道自己刮到了陈某的轿车,被陈某拦停告知后才知道,随后他也立马给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打了电话,并报警。
当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来到现场勘验、定损后发现,陈某驾驶小轿车左侧前车灯破损和左侧叶子板刮损,车辆损失达上万元。但程某的正三轮摩托车的交强险赔付限额只有2000元,因此保险公司无法为程某全额承担修车费用。此时,陈某不同意,坚持要求程某全额赔偿。
陈某驾驶的轿车“损坏”情况
经过对事故双方人员的细致询问,以及对现场的仔细勘察,交警要求双方前往事故调处中心作进一步处理。
当晚21时许,陈某到达调处中心,称他是来大冶地区从事销售业务,没有时间和精力耗在这起事故中,并主动提出只要求程某赔偿二千元的损失,不足部分他愿意自行承担。
距离事故发生仅过四个小时,陈某的态度就产生了大转弯。为了查明事情真相,民警立即对陈某的小轿车进行了调查,终于发现了蛛丝马迹:陈某因同类型事故“碰瓷”三轮摩托车,被云南警方依法打击处理过。
原来,陈某在大冶市罗桥镇就一直跟随程某。当行驶至金海大道聚龙学校路段时,见时机成熟,陈某便与程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发生“巧妙”刮擦,然后驾车追赶拦截。经民警细心勘察发现,陈某驾驶的小轿车左侧前车头,在事故发生之前就已损坏。
通过视频监控,民警发现事故发生之前陈某驾驶的宝马车前侧已损坏
3月14日,交警将该线索移交大箕铺派出所。经大箕铺派出所民警初步调查发现,嫌疑人陈某有省内外多次修车及转账记录。
经审讯,嫌疑人陈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他通过驾驶豪华品牌小轿车在行驶过程中故意剐蹭三轮车“碰瓷”,对三轮车车主诈骗钱财。2022年11月至今,陈某供述自己以同类方式在湖北省内各地实施诈骗9起,在贵州省省内诈骗1起,湖南省省内诈骗1起,诈骗金额共计3万余元。
目前,陈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大冶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防范碰瓷,首先要做到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行车,不给碰瓷者可乘之机。
即便遇到碰瓷,切记不要慌张。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拍照、录像,保存好相关证据。如遇到对方有恐吓威胁之势,千万不要下车,紧锁车门,迅速报警,避免碰瓷者做出过激的行为。
素 材 | 大冶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