疲劳驾驶是长途客、货运输车辆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相对于普通车辆,个别专业运输车辆驾驶人、车主为追求经济效益,往往更倾向多拉快跑、连续驾驶时间更长,驾驶人更容易发生疲劳驾驶违法。在此提示驾驶人,疲劳会降低驾驶人的判断力和反应力,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切勿掉以轻心。
2月22日10时23分许,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行至港城大道沿线时,被滨海新区公安局交管支队空港大队交警拦截检查。原来,车辆驾驶人2月21日中午12时许由山东省出发来津,直至当日下午5时10分抵达天津,途中一直未停车休息。令他没想到的是,这样的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已被车载卫星定位系统全程记录。该驾驶人因“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被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
法律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不得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轻微疲劳
反应迟钝,判断力下降
中度疲劳
可能会操作动作呆滞
有时甚至会忘记操作
重度疲劳
或出现短时间睡眠现象
严重时会失去对车辆的控制能力
驾驶人驾驶大货车行驶途中,由于长时间独自驾驶且没有充分休息,导致过度疲劳,没能及时发现前方车辆,结果猛烈追尾另一辆大货车。▼
(案例来源:公安部交管局)
交警提示
长期以来,专业运输车辆是公安交管部门对疲劳驾驶违法行为的重点监管对象。交警在持续加大源头管理和路面拦检力度的同时,还充分运用科技手段,精准查处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发生疲劳驾驶违法行为,驾驶车辆类型为中型以上载客汽车或危险物品运输车的,公安交管部门予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9分;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构成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驾驶货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机动车构成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罚款100元。
天津交警提示广大驾驶人,应养成良好的休息习惯,从自身管理入手降低事故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