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回民区分局环河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在自己商铺卷帘门上随意张贴小广告。

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到达现场,第一时间收集证据,调取监控,锁定违法行为人,通过分析研判,最终将违法行为人支某某成功抓获。

支某某对自己随意张贴小广告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最终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2月12日,回民区公安分局钢铁路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中发现一名男子正在喷涂小广告,民警依法将违法行为人乔某某传唤至派出所。


乔某某对其喷涂小广告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最终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民警提醒群众,“小广告”影响城市形象,困扰居民生活,发现张贴“小广告”的行为,可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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