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档电影市场
迎来开门红
但部分影院播放3D电影
却不提供免费的3D眼镜
引发了不少消费投诉
消费者投诉
被强制购买3D眼镜
江苏省镇江市消费者贺先生向镇江市消协投诉说,1月23日,他去丹阳开发区吾悦广场保利电影城观看3D电影,电影院强制要求观影者购买3D眼镜,并且售价为15元/副。何先生认为强制要求购买3D眼镜行为不合理且眼镜价格过,希望市场监管部门核查处理。
江苏省镇江市消费者薛女士向镇江市消协投诉称,春节期间她带孩子去丹徒新区宝龙广场的横店电影城看电影,可是观影时影院只给大人发放3D眼镜,却不发给孩子,让薛女士去给孩子买15元一副的3D观影眼镜。
影院经营者
应依约向消费者提供3D眼镜等
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镇江市消协法律专家委员会成员傅小景律师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3D眼镜是观看3D电影必须的设备,消费者购买了3D电影票,当事双方就已构成合同关系,影院经营者应当依约向消费者提供满足观影要求的全部服务,包括提供3D眼镜等观影设施设备。
如影院自行将自身应当承担的服务义务拆分开来,转嫁给消费者,违背公平诚信,构成违约。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电影院一纸提示告知顾客需要自备或购买3D眼镜的行为,实质上是一种不公平的条款,免除了电影院义务,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内容是无效的。电影院如果基于防疫等考虑,应在提供免费3D眼镜的基础上,增加可供消费者自主选择付费购买个性化3D眼镜的服务。
曾有影院因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3D眼镜
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2022年,消费者柯先生向浙江宁波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称,在网上购买了象山某影院的2张3D电影票,到影院后才发现3D眼镜要额外收费。
对此,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相关规定,该影院通过在网络选座页面上标注“需自备3D眼镜或在影院前台购买”等字样的行为实际上就是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3D眼镜,将自身应该承担的服务义务拆分开,转嫁给消费者,属于典型的不平等格式条款。该影院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处罚款1000元。
中国消费者协会曾表示
影院要求消费者自费购买3D眼镜不合法
早在2019年,中国消费者协会曾就影院要求消费者自费购买3D眼镜一事发表观点,认为该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增加消费者负担,违背公平诚信原则。
作者/薛庆元 陈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