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农历春节进入倒计时,为尽可能地挽回群众经济损失,提升辖区道路安全系数,连日来柳州交警连续破获多起交通事故逃逸案,其中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江大队成功破获了同一天发生的两起逃逸案,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人民警察为人民的责任与担当:
第一起逃逸案
2023年1月13日凌晨4时21分,一名年轻男子驾驶桂C号牌电动自行车,行驶至柳州市柳堡路交通执法大队门前路段时,车辆撞上停在路边的五菱牌小客车后驾车逃跑,在逃跑过程中又将骑着电动车横过道路的环卫工人撞翻,随后,男子从地上爬起,并未救助倒地的环卫工人,而是选择弃车逃逸。
柳江大队民警通过现场男子遗留的手机,短时间内锁定了嫌疑人蓝某并成功劝导其到案接受调查。蓝某告诉民警,因为自己还是个学生,担心无力承担事故赔偿,所以他选择了逃逸。
事故造成被撞的五菱牌小客车车辆受损;被撞翻的环卫工人腿部骨折,目前仍在医院进行治疗。
蓝某对自己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案件还将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第二起逃逸案
1月13日早上6时45分,韦某(男、48岁)驾驶桂B13***号白色小轿车沿064县道由北向南行驶,行至柳州市百朋镇四门屯路段时,将2名路边的行人撞倒。
随后,其下车查看了1分多钟,便借机驾车逃逸。2名受伤的行人随后被120救护车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检查救治。
案发后,柳江大队民警通过现场勘察、视频追踪、走访知情人等工作,在短时间内锁定了案件嫌疑人韦某及其事故车辆,韦某到案后对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据韦某说,驾车到事发路段时,由于犯困他没有看清前方路边的行人,这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又因为害怕担责,便选择了逃逸。
该事故造成了2名行人身体均有不同程度骨折,目前仍在医院进行观察治疗。民警依法认定韦某肇事逃逸需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撞了车或撞了人,还想逃逸?且不说交警部门的道路监控系统能做到“天网恢恢”,被找到后下面这些代价,也不是那么容易承受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造成致人轻微伤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扣6分,处1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该第一时间保护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拨打报警电话, 切勿抱侥幸心理选择逃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