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七大队在钦州西服务区开展冬季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统一行动。15时50分,执勤民警接收到测速点抓拍的预警信息:一辆无牌的黑色小车已涉嫌超速行驶。
不久后,这辆黑色无牌小车驶入服务区,民警立即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
经过预警信息比对,这辆黑色的小车车速达到146km/h,超速比21.7%,涉嫌超速行驶 。
在对该车辆检查中,民警从车里找到一副桂R车牌,经对该号牌的信息查询,这副桂R车牌就是属于这辆黑色小车的车牌。
当民警询问该车驾驶人为什么有牌不挂时,驾驶人辩解:老板让他去修车厂开车,他不知道修车厂已经把车牌拆了,就这样一路开了回来,被查处时才发现。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该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30%、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路 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400元、驾驶证记15分的处罚,并暂扣机动车 。
交警提醒
虽然车辆没有悬挂号牌,但是由于车辆违法事实清晰,车辆特征明显,交警部门仍然能准确判定该车辆的违法行为,所以,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违法驾驶。
内容来源:广西高速交警七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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