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车主可能会认为,
只要给车买了保险,
出了事保险公司就会负责到底。
但其实赔不赔、怎么赔?
要看事故现场情况以及当事人的主观意识。
今年5月,南通司机马某在驾车时与他人发生碰擦。对方驾车离开后,马某一路追赶、截停,最终导致两车发生碰撞。
马某要求保险公司理赔遭拒,便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原告马某代理人认为,马某没有采取妥当的措施,加上路面湿滑,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交警提供的三段视频,均不能看出马某有制造交通事故的故意。
被告保险公司代理人认为,不管有理无理,马某均没有权利在道路上追逐拦截他人的车辆。也就是说,马某对事故的发生持有放任的态度。
法院认为,马某拦停行为将不可避免地发生两车碰撞的结果,但其主观上仍放任该结果发生,属于间接故意 。因此,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 。
最后,法官判决,驳回原告马某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363元由原告承担 。
综合 |南通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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