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卫生间抽烟,被物业罚300元…物业有没有罚款权?

2022-12-08 09:54来源: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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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在公司卫生间抽烟

  市民王先生被物业罚款300元

  王先生对此表示质疑:

  罚款是否合理?物业是否有罚款权?

在公司卫生间抽烟,被物业罚300元…物业有没有罚款权?

  01

  当事人:

  厕所抽烟被罚300元

  认为物业没有罚款权

  王先生在西安市凤城七路EHB企业总部大厦上班,几天前由于在公司的卫生间抽烟,被大厦物业人员发现后,要求罚款300元。

  “我是在其他楼层的卫生间抽了根烟,结果被巡查人员发现了,公司里面没有吸烟的点,经常会有人在卫生间里抽烟。”王先生表示,卫生间的确贴着禁止吸烟标识,但因为经常有人在卫生间抽烟,自己就没太在意。“当时说是要罚款500元,协商后说交300元也可以。之前也有人因吸烟被罚款。”

  王先生疑惑的是这个罚款是否该由物业收取,“我认为物业只有劝诫权,没有罚款的权利。”

  02

  物业:

  罚款针对企业 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12月7日,华商报记者来到EHB企业总部大厦,大厦门口设立了专门的吸烟区,上面有牌子注明:大厦内禁止吸烟。

  大厦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大厦一共35层,物业负责整栋楼的禁烟排查,大厦门口有专门设立的吸烟区域,由于楼层高,为了杜绝火灾隐患,室内是严禁吸烟的。“物业每隔约一小时会巡视一次,一些公共区域也安装了烟雾报警器,发现有吸烟情况就会严肃处理,从2018年西安市颁布禁烟条例开始就这么做了。”

  该工作人员表示,相关禁烟条例和处罚规定都提前告知了员工,也在大厦各个公共区域张贴了禁止吸烟标识,“电梯间、楼道、卫生间等各个区域都有张贴,我们还会定期给各个楼层宣传。之前物业遇到类似情况都是予以罚款处理。”工作人员说,“这个罚款是针对企业的,并不是物业直接收个人的罚款。”

  03

  公司:

  个人要为错误行为买单

  罚款应由个人认缴

  记者采访到王先生所在公司的负责处理该事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上周工作时间,王先生跑到其他楼层卫生间抽烟被大厦物业工作人员发现进行罚款,一开始他说没抽,后来物业提供了相关证据后他才承认抽了烟,现在又不愿意交罚款。”

  工作人员表示,大厦和企业在管理条例和员工个人行为守则里都明确规定禁止在办公场所和公共区域内吸烟。但是工作人员并没有出示相关服务合同。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西安市有相关规定严禁室内吸烟,“他违反了禁止吸烟条例,所以物业予以罚款,根据条例规定个人罚款是10元。300元罚款是针对我们公司的,公司认为在室内抽烟属于他的个人行为,不仅让公司形象受到影响,还造成了经济损失,个人要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买单,责任在他,所以这笔罚款应该由他来认缴。”工作人员说。

在公司卫生间抽烟,被物业罚300元…物业有没有罚款权?

  04

  政务热线:

  若物业与公司签署的

  租赁条例中有禁烟规定

  物业有权利进行罚款

  关于物业是否有权利收取罚款,记者拨打了西安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工作人员表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由控烟监督管理部门对吸烟者给予警告,并处10元罚款。控制吸烟场所经营者、管理者未履行本办法规定义务的,由控烟监督管理部门对经营者、管理者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若物业与公司签署的租赁条例中有关于禁烟的规定,物业则有权利进行罚款。”

  相关规定

  个人在禁烟场所吸烟

  由控烟监督管理部门处罚款10元

  根据《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规定,在禁烟场所吸烟将被警告和罚款。控制吸烟场所的负责人应当对场所内的控制吸烟工作进行管理,配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本场所的控制吸烟监督管理工作。

  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烟,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可以根据需要,在禁烟区域周边合适位置设置吸烟场所。

  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的,由控制吸烟监督管理部门对吸烟者给予警告,并处10元罚款。

  控制吸烟场所经营者、管理者未履行规定义务的,由控制吸烟监督管理部门对经营者、管理者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律师说法

  物业没有罚款权 除非合同约定吸烟违约金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说,根据《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控制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建立控制吸烟管理制度,在场所出入口及其他显著位置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识和举报、投诉电话;(二)在禁止吸烟区域内不设置与吸烟有关的售烟机、器具;(三)对在禁止吸烟区域内的吸烟者进行劝阻,对不听劝阻的,要求其离开该场所。对不听劝阻且不离开该场所的,应当固定相关证据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对不听劝阻并扰乱公共秩序的,向公安机关报案。”

  赵良善表示,行政管理部门对吸烟者享有处罚权,而物业公司仅有劝阻、要求离开、投诉、举报等权利,并无罚款权。本事件中,物业公司作为管理者,对于其管理的大厦范围内要求禁烟的,应该有明显标识,有权对吸烟者劝阻并要求离开,如吸烟者不遵守物业吸烟制度的,物业公司有权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赵良善指出,即使法律规定“控制吸烟场所经营者、管理者未履行本办法规定义务的,由控烟监督管理部门对经营者、管理者处以500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也是控烟监督管理部门,而非物业公司对企业有罚款权,除非物业公司与企业签订的服务合同明确约定了吸烟的违约金,当企业人员违约吸烟的,物业公司才有权要求企业承担违约金(或称罚款)。

  华商报记者 杨芷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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