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瑞安市法院对检察机关反映的8起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购房的行为线索进行核查,并对该8名被执行人名下新登记不动产进行产权冻结,“现在正着手对房产具体情况做进一步调查,如果符合处置条件,将依法启动评估拍卖程序,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瑞安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有出入高档场所消费、旅游度假甚至购房购车的行为。“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不畅、现有惩戒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是造成‘限高令’执行不力的重要原因。”市法院相关负责人也坦言。
随后,检法两院经过协商,针对近三年来该市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违规消费行为联合开展了专项民事检察监督,发现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违规消费的情况并不鲜见。如在2019年11月6日被法院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的陈某某,因无财产可供执行,于2020年2月24日被依法裁定执行程序终结。但经初步调查走访发现,在执行程序终结后的两年间,陈某某名下银行账户总共出现50余万元的大额支出,却并未用于清偿债务,甚至入住瑞安国际大酒店(四星级)10余次,其中不乏总统套房。
又如在2019年8月20日同样被法院依法裁定执行程序终结的“限高”人员周某某,在未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又于2021年2月购置了房产。
限制消费,是对不能及时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的高消费以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进行限制的一种执行惩戒措施。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不得旅游、度假。如果不被严格执行,将会引起群众的抵触,损害司法公信力。
为了精准监督,瑞安市检察院针对“限高”人员购车、购房、高消费行为,分类搭建数字模型,经过三类大数据碰撞筛查,分别筛查出“限高”人员购车线索31条、出入星级酒店线索354条、新购房线索25条,并在进一步调查取证后,建议法院规范执行活动,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置。
市法院执行局第一时间召开局务会落实落细整改工作。规范终本执行案件“回头看”工作,对被执行人违规高消费的银行账户、新增房产进行冻结,并视情节轻重,对高消费的被执行人分别进行罚款、拘留,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立案侦查。此外,还进一步加强了部门联动,对“限高”被执行人和纳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高消费行为进行限制和惩戒,以期让被执行人“无机可乘”。
据悉,市法院采取执行措施后,部分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
转自:瑞安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