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1月22日讯 (记者 任国勇 通讯员 六公宣) 16日晚上8点半,南京六合公安分局程桥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捡到只猫头鹰,需要民警前来处理。

接警后,民警立即出警赶到现场。刚敲响院门,只见报警人胡女士手捧着一纸箱迎了出来,递到民警手上“小家伙来我家院子里好几天了。”民警发现箱子里一只小猫头鹰正昂着头、瞪着一双大眼睛,探头探脑地看着大家,很是可爱。经了解,前些日子胡女士发现有只猫头鹰在自家院中溜达,便顺手扔了点吃的,小家伙吃完后迟迟没有离去,仍在院中逗留,胡女士只好把它带至空旷的地方将其放飞。没想第二天,胡女士又在院子里看到了它,见了“回头客”,胡女士又扔了吃的给它,待其吃完后,再次将小家伙带去放飞,结果16日晚上,小家伙又来到了胡女士家。“我在网上看到过,这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我也不敢乱喂养,也怕它身体出了什么问题,这才联系你们的。”小家伙三番四次上门“讨吃”,引发了胡女士的担心。“这是赖你家不肯走啦!”了解情况后,民警不禁笑道。
随后,民警向胡女士表示会将猫头鹰送至金牛湖动物园,并对胡女士的帮助表示感谢。回所后,经仔细检查,民警发现猫头鹰身上无明显外伤,猜想是缺少食物、体力不支才停留在群众家中“讨要”食物。17日上午,民警与金牛湖野生动物园取得联系,将猫头鹰送至动物园做进一步检查,动物园负责人表示待确认猫头鹰具备飞行能力、身体无恙后,便会放飞大自然。
警方提醒:猫头鹰虽长相乖萌,但爪尖锋利、俯冲速度极快,属夜行猛禽。如遇到受困、受伤的猫头鹰,不可轻易抓捕以免受伤,应第一时间联系派出所或林业等相关部门,由专业人员妥善处置,切勿私自抓捕饲养、贩卖、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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