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一名68岁物业清洁工中午躺在小区地下车库甬道休息时,被车碾压身亡,车主张海巨被控过失致人死亡。日前,汤阴县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张海巨无罪。法院认为,张海巨不存在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其行为不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不构成犯罪。同时法院认为,张海巨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其驾驶车辆造成被害人死亡,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符合民事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因肇事车辆在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市分公司投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对于张海巨应承担的赔偿部分,应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付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不足部分由张海巨承担。被害人在地下车库入口的车行道内躺卧,其行为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亦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法院综合双方的过错程度等情节,确定张海巨承担60%的民事赔偿责任。在确定的530813.1元赔偿数额中,根据责任赔偿比例,保险公司应在180000元的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共计390487.86元。
7月8日,广州市公安局“平安广州宣讲团”组织学生等走进市公安局水上分局,近距离感受水上警察装备和救援技能,在互动体验中学习安全知识。据介绍,平安广州宣讲团成立至今已有10年。截至目前,已举办近300场宣讲活动,走进社区、农村、学校、企业、机关等场所,带给大家“听得懂、记得住、愿意主动传播”的安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