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直播行业快速发展,市场对主播需求旺盛,越来越多的人进入直播行业,不过,从事像这样看似高薪自由的职业,一不小心也可能吃官司。因在合同期内消极直播,剡某被传媒公司索赔20余万元。日前,法院对该案进行判决,剡某构成违约,须赔偿传媒公司各类费用4.9万元。
起诉:主播未履行合同 公司起诉索赔
2021年4月,剡某与传媒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剡某在直播平台上对传媒公司运营的公会进行互联网直播活动,传媒公司为剡某提供培训、包装及推广宣传等,双方还约定了收益分成。协议签订后,传媒公司预付剡某3个月保底费用9000元。剡某在去年4月、5月依约直播,传媒公司支付剡某平台收益2万多元。
然后,从去年6月起,剡某出现消极直播的状况,未完成合同约定的直播时长,随后又因身体因素无法继续直播,传媒公司向剡某发函要求解除合同。
在解约过程中,双方未能达成一致,传媒公司遂向丰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公司认为在投入运营成本对剡某进行培训宣传推广后,剡某消极怠工甚至停播,违反约定,要求剡某支付违约金199053.6元、律师费8000元并返还保底费用3000元。
判决:主播构成违约 应赔偿4.9万元
法院经调查后认定,剡某与传媒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真实有效,双方均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签订后,剡某仅直播2个月就未能依约继续直播,构成违约。剡某未能继续履行合同,依法应退回相应保底费用3000元。
关于违约责任,法院认为,因约定的违约金明显过高,应予调整。鉴于传媒公司未来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因此违约金的调整应以合同履行期间传媒公司的可得利益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履行期限较短且传媒公司投入有限)、当事人过错程度(剡某单方违约)、剡某身体情况以及2021年6月至8月仍有直播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参照传媒公司合同已履行期间的收入及合同未履行期限,酌情将违约金调整为4万元。综上,法院判决剡某赔偿传媒公司4万元,并支付律师费6000元,退还保底3000元,总计4.9万元。
作者:许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