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政府网站发布《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互花米草除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互花米草(俗称大米草)
原产于北美洲
上世纪70年代末
出于“保滩护堤、保淤造陆”的两大功能
我国引进了这一外来物种
然而
由于互花米草
具有超强的适应能力和繁殖能力
在潮滩湿地迅速扩散
已经成为我国沿海潮滩
分布面积最广的盐沼植被
遍布辽宁、天津、山东、江苏、
上海、浙江、福建沿海地区的淤泥质潮滩
破坏近海生物栖息环境
影响滩涂养殖、堵塞航道
影响海水交换能力、导致水质下降
成为名副其实的“害草”
被列为外来入侵物种
作为沿海城市
福建也深受其害
最新消息
福建出手了!
福建各地分年度互花米草
除治任务表来了
对全省现有136620亩互花米草的
除治、修复、提升及后期管护进行统筹安排
分区域、分年度开展除治攻坚行动
到2022年底,全省除治互花米草87612亩,占比64%,其中:宁德市39675亩、福州市18782亩、泉州市19061亩、漳州市7738亩、厦门市1800亩、莆田市556亩,实现莆田、泉州、厦门、漳州等市及全省自然保护地内的互花米草基本得到除治。
到2023年9月底,除治剩余的互花米草49008亩,占比36%,其中:宁德市35923亩、福州市13085亩,全省基本完成现有互花米草除治,新增的及时除治。
到2024年底,除治后的滩涂基本得到科学修复(其中20%采取种植乡土植物进行生态修复),除治成果得到有效巩固,生态功能持续恢复,形成较好的景观效果。
实行区域协同联动除治
重点湾区一体化除治
1.实行联动除治。实行区域协同联动除治、重点湾区一体化除治,做到行动一致、标准一致、时间安排一致。
2.细化落实任务。各地要根据互花米草的分布区域、面积大小、危害程度、扩散趋势等,细化落实辖区内互花米草除治年度任务,实行清单化管理,确保责任落实到地到时、到岗到人。
3.选择科学方法。坚持环境保护优先,因地制宜选择科学的除治方法,依法依规开展除治工作,确保不形成化学污染,不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对成片分布的互花米草,鼓励采取刈割+旋耕、刈割+翻挖根部、深翻等方式进行除治;对零星分布或红树林内散生的互花米草,鼓励采取人工挖(拔)除。
4.合理组织施工。根据当地互花米草生物学特性、生长规律、海洋洋流流向和沿海季风风向,准确把握除治时机,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顺序,提高除治效率。
5.加强科技支撑。组织开展互花米草绿色防治技术、生物替代技术等方面的科技攻关、环境评估,对符合条件的互花米草防治技术研究列入省科技项目给予支持,加大科技成果推广力度。
“斩草除根”
防止互花米草“死灰复燃”
1.加强监测预警。构建天空地一体协同的监测网络,及时发现报告、迅速开展除治,做到“早发现、早除治”。
2.强化专业管护。要“斩草除根”,防止“死灰复燃”,针对互花米草根茎难以有效清除的问题,通过合同约定等方式,确定除治实施单位持续做好后续跟踪,落实延伸管护责任,及时清除遗留根茎复萌的植株,并严格实行效果评估和验收,巩固除治成效成果。
3.完善日常巡护。各地要建立健全滩涂管护长效机制,对发现复发或新入侵的互花米草植株,及时予以清除,持续有效遏制增量。
互花米草除治、修复费用
原则上由各级财政分级承担
按照事权划分原则,互花米草除治、修复费用原则上由各级财政分级承担,省级以上财政补助总额按除治1500元/亩,生态修复2250元/亩(种植红树植物)、1500元/亩(种植其他盐沼植物)控制,对市县补助比例参照省政府批准的对市县支付补助分档政策执行,不足部分由市、县(区)承担(以上各项补助不含厦门市);生态提升、后期管护以市、县(区)财政投入为主,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相关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加强资金筹措,将除治攻坚所需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为除治攻坚提供资金保障;省直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部委相关资金支持。要强化种苗保障,提前做好红树植物等苗木需求测算,加强供需对接,漳州、泉州等市要加大乡土红树植物等容器苗培育,增加苗木供应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