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9月21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尹峥嵘) 近日,汤某驾车在南京江宁汤铜路朱门路段往横溪方向行驶途中,被前方货车散落的石子砸到前挡风玻璃,导致裂开,因大货车速度太快,自己也没敢靠近让其停下来,只能选择报警求助。

江宁交警中队指挥室接到报警后,就立即安排民警前往现场处理。民警到达现场后做完相关登记,告知由于大货车不在现场,这种情况下,只能通过调取监控或者车内行车记录仪来提供证据。汤某连忙说车内行车记录仪一直都是开着的,随后,通过查看行车记录仪,确实是大货车掉落下来的石子砸中了汤某的车。民警通过记录仪中的货车车牌号联系上司机,司机承认那个时间段从此路段经过的,但不承认掉落石子砸坏后车。民警告知,可以先到中队来看看行车记录仪再说。双方约好时间到达中队,在证据面前,货车司机最终愿意承担轿车的修理费用。
交警提醒,装载货物的大货车可能存在固定不结实或苫盖不严等情形,在行驶途中极易引发抛撒滴漏,所以在行驶途中一定要远离大货车,避免意外情况发生。此外,有条件一定要在车内安装行车记录仪,因为行车记录仪能够实时记录车辆行车状况,并及时捕捉还原交通事故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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