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上午11时许,记者跟随柳南交警大队民警来到柳太路潭中西路路口和瑞龙路潭中西路路口。记者看到在该路口右转专用道旁边,设置着“停车让行”禁令标志,但一些大货车司机视而不见。
一辆车牌号为桂J16**中型半挂牵引车在该路口右转时因为没有停车让行,被交警拦下并开出处罚单,这也是柳州市第一辆右转未停,违反禁令标志被处罚的大货车。

在瑞龙路潭中西路交叉路口,也有两辆大货车因右转未停违反禁令标志,被交警拦停处罚。
据了解,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以城市道路交叉口精细治理工程为切入点,选取货车通行量较大、发生过大型车辆右转弯死亡交通事故的柳太路潭中西路口、柳太路和平路口、瑞龙路潭中西路口,实行货车(黄牌)右转弯停车让行管控措施。


货车(黄牌)右转弯停车让行管控措施,是在交叉口设置“右转弯停车让行区”,配套施划停车让行标线、减速震荡标线及地面文字标识,并设置“停车让行”禁令标志。
货车(黄牌)右转停车让行,是指中型(含)以上载货汽车在行驶至路口右转弯时,按照交通禁令牌的指示,要减速慢行、停车观察、提前预判路面状况,礼让行人、非机动车,确保安全后方可通行,不可争道抢行。

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南大队民警伍有斌介绍说,中型以及以上货车驾驶人在交叉路口,右转必须养成“一停、二看、三起步、四慢行通过”的良好通行习惯,同时按照交通禁令牌的指示,减速慢行、停车观察、提前预判路面状况,礼让行人、非机动车,确保安全后方可通行,不可争道抢行。

交警部门表示,在对右转弯货车不礼让的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中发现,存在一部分大货车司机存有侥幸心理,在通过路口时,没按规定要求停车礼让。接下来,交警部门将持续加大中型以上货车未停车礼让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南国今报记者黄远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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