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出去的两架直升飞机要不回来,
航空公司无奈向法院起诉。
最近,盐城射阳法院案
受理了这样一起纠纷案。
期间,法院工作人员
驱车3000多里赶到广东惠州,
在当地法院协助下,
对两架涉案直升飞机快速保全,
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0年,盐城射阳甲航空公司与广东惠州乙航空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将两架直升机租赁给了乙公司,租期一年,租金100万元。
事后,双方因租金问题发生矛盾,盐城这家航空公司将对方告上了法院,要求对方返还飞机并支付拖欠租金及飞机占用费。
查实涉案飞机的具体位置后,法院立即向飞机所在地广东惠州博罗法院发出协同执行请求。
盐城市射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苏乐告诉记者:“近日,我们到达广东惠州博罗法院后,申请人告知广东惠州乙航空公司的龙华镇航空基地只有一架飞机,另一架飞机已飞至东莞景区,于是当即决定先控制停放在机库内的一架飞机。”
法院工作人员赶到惠州市龙华镇航空飞行基地后,先扣押了一架直升机。当他们要求归还另一架飞机时,广州这家航空公司表示,责任人远在重庆暂时无法交付。
“我们先向乙公司负责人释明法律后果,告之其短期内不能使用另一架飞机,并做好第二天强制扣押预案。”次日上午9时许,一行人赶赴东莞景区,可停机坪上空空如也。经走访景点工作人员、调取监控、联系当地航空专业人士和塔台,研判该直升机应已重返惠州市龙华镇航空基地。
随即,法院工作人员再次驱车60公里重返龙华镇航空基地。尽管飞机已被卸去机轮,法院仍然联系拖车和吊车到场,在当地警方见证下,拖走了飞机。
法院执行局执行员苏乐表示:“经过两天的艰苦奋战,我们成功将两架飞机拖回。申请人盐城射阳甲航空公司提供的保管基地强力高效的保全措施,也为纠纷的后续处置打下了良好基础。”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 / 郑伟康 李芙蓉 周子荣
通讯员 / 朱爱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