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张女士骑电动车时未佩戴头盔,在颠簸路段连人带车摔倒,颅脑骨折又脑出血,治疗花费27万多元。张女士家属认为,路面凹陷和裂缝是导致张女士摔倒的主因,于是将道路管养单位告上法院,要求承担全部责任。法官实地勘察后判定,道路管养单位虽未及时维护,但张女士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判决各担50%的责任。后经鉴定张女士为一级伤残,家属再次诉至法院,最终法院根据之前比例裁决,管养单位赔偿张女士共计11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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