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上路 遵章驾驶
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
是对自己、对社会最大的负责
无证酒后驾驶三轮车被查获
6月28日21时24分,漯河交警郾城大队在辖区开展酒驾、醉驾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起酒后驾驶封闭式电动三轮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45mg/100ml。
经询问,驾驶员称自己晚饭期间喝了点酒,抱着侥幸心理就冒险开车上路,结果被执勤民警查获,后经查,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证。
郾城大队依法对驾驶员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200元的处罚。
骑电动车未戴头盔 出事故驾驶人受伤
6月18日19时许,白某驾驶一辆小型新能源汽车行驶至召陵区万金镇漯上路与宋后路口时,与赵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由于赵某驾驶电动二轮车未佩戴头盔,该事故造成赵某受伤,双方车辆受损。
(事故现场照片)
交警部门调查后认定:白某行为违反了“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白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漯河交警温馨提示
生命不能重来
安全不能等待
珍爱生命 请勿酒驾
骑车戴盔 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