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呼和浩特市“人才政策10条”配套政策新闻发布会召开,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兰军就《呼和浩特市吸引人才政策10条支持人才就业创业配套实施办法(试行)》作了介绍。
关于租购房补贴政策。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出了高校毕业生租购房补贴政策。
租房补贴范围及标准是:2019年6月22日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在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满足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3个月、在呼无房且租房居住(租房时间为2021年6月22日-2022年6月23日)等条件后,可申请租房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是: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按月给予1000元、800元、500元补贴。
购房补贴范围及标准是:2016年6月22日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在我市非公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满足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1年以上、2021年6月22日后首次在呼购房等条件后,可申请购房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是:首次在呼购房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补贴。
每年6月、12月集中办理租购房补贴业务,下周五,我市将开通线上线下办理渠道,受理时间为6月24日-7月24日,申请人可登陆丁香扎根APP或到呼市人社局提交要件。我们将与市住建局联合对租购房补贴的申领进行审核认定,请大家关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
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各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
在创业方面,创业担保贷款的申请范围及标准是:对在呼市地区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及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最高可申请5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600万元担保贷款。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10万元及以下、以及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等创业项目,可免除反担保要求。
市四区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到市人社局2楼大厅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旗(县)范围内的高校毕业生可向创业地所在旗(县)就业服务部门申请。
在就业方面,“六大产业集群"企业新引进人才一次性人才奖励范围及标准是:全市“六大产业集群”规上企业新引进人才,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可申请一次性人才奖励,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2万元奖励。
企业吸纳大学生奖励范围及标准是:中小微企业招聘应届及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满12个月社保的,可申请吸纳大学生奖励,每新招聘1人给予企业2000元奖励。
以上两项政策可到市人社局申请办理。
支持企业建立博士后工作站政策。高层次科技人才是“最稀缺”的人才资源,是科技创新最核心力量。《实施办法》提出对新获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奖励政策。
受理范围及奖励标准是: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业,可申请10万元建站补助,上述政策须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通知发文后予以兑现发放;对于在站期间承担市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开发任务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按其在站实际工作时间,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博士后所在企业携带申请落实建站补助报告、建站补助经费申请表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通知》向市人社局提交申请;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携带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补贴审批表、花名册、进站备案证明、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合同书)向市人社局提交申请进行办理。
市人社局将于6月24日在市人社局官网发布高校毕业生租购房补贴申领、博士后工作站奖励项目等相关政策实施公告。咨询电话:0471-3960312。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转自:呼和浩特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记者 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