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柳江交警大队拉堡中队在辖区南环路塘头路口正常执勤检查过往车辆时,遇到一辆橙黄色雪佛兰轿车拒检冲卡,导致一名辅警人员被拖拽数百米,现场惊险万分!
当天上午8时41分,执勤辅警小覃在民警的指挥下依法拦下一辆车牌号为桂B****J的雪佛兰轿车,但在检查过程中该车突然拒绝检查,加速冲卡,导致辅警小覃被该车挂带拖拽约350米远。
所幸有一辆小型面包车经过发现这一情况,立即通过别车的方式将雪佛兰轿车逼停。然而,正当辅警小覃控制好车辆时,该车驾驶人覃某碧又从副驾驶位打开车门弃车逃跑。覃某碧跑了250米远后躲藏进一间私人仓库,被赶来的增援警力合力制服抓获。
“你跑什么?这样很危险的你懂吗?下来!”
“我没有驾驶证,因为之前被吊销了……”
据覃某碧交代,前一天晚上他与朋友一起喝酒至凌晨4点,早上他开着朋友的车上路,不曾想就遇到交警查车,因为他原先持有的C1驾驶证已被吊销,害怕无证驾驶被处罚他便冲了卡。
据了解,覃某碧此前曾因开设赌场、吸毒、殴打他人、故意损毁财物、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等刑事、治安案件被处罚。民警随后对覃某碧进行了相关检测,排除了其酒驾或毒驾的嫌疑。
但覃某碧此次拒检冲卡,造成了辅警小覃被拖拽受伤,经柳江区人民医院检查初步诊断:小覃左侧肩部、前胸部软组织创伤,左手中指多处划伤。
事件发生后,柳州交警支队维权办通过柳江交警大队向受伤辅警小覃进行了慰问,并督促办案部门开展证据收集。柳江交警大队依法依规将覃某碧及相关证据材料移交柳州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处理。目前覃某碧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将被公安机关以妨害公务案立案侦查,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普法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转自:柳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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