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内盗18箱飞天茅台
销赃非法获利38万余元
追回赃款4.5万元和部分茅台酒
经鉴定实际价值52万元
盗窃数额特别巨大获刑十年
安徽籍男子马某在湖南长沙芙蓉区某医药公司在职期及辞职后的3个月内,多次潜入该公司仓库,窃取共价值52万元的飞天茅台酒销赃,非法得款38万多元。
近日,该案在长沙市芙蓉区法院开庭审理,马某获刑十年。5月30日,长沙芙蓉区检察机关通报了这起案件。
2021年4月,被告人马某成功应聘某医药公司司机一职,同年11月底辞职。
但在9月至12月底之间,马某趁公司无人,先后十余次利用手机NFC门禁感应和指纹开锁,进入公司打开行政内勤抽屉,拿走仓库钥匙盗窃茅台酒,随后前往不同烟酒店进行销赃。
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马某销赃所得赃款45000元和部分茅台酒发还给被害单位。
经审查,检方认为马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被盗财物价值超过40万,已达到数额特别巨大标准,向法院提起公诉,建议量刑十年,近日,法院开庭采纳了检方的量刑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