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下
大楼封控
想搬空的房没法搬
想退租的屋没法退
不收房
扣押金
要索赔
押金抵扣房租
租户连连退让
多付两月租金
中介步步紧逼
悲催
悲催
很悲催
在新民晚报“战疫•帮侬忙”紧急求助热线直播中,陆女士向“新民帮侬忙”发来求助,去年4月,她通过普陀区中江路1039号的上海阳柳青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租下了长征镇梅川路799弄33号101室作为办公场所。今年4月14日租约到期后,因疫情封控,一时无法将物品全部搬出。
到了5月20日,在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后,陆女士紧急清空了场地。但没想到,中介和二房东竟以此为由,拒不收房、拒不返回押金,要求她必须承担租约已满后的两个月房租,甚至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索赔。
疫情封控
无法搬场竟遭索赔
电话连线时,陆女士的话语里满是深深的无奈和无助:
我现在真是走投无路了!
她告诉新民晚报记者,这套房子每月租金6500元,租期一年,今年3月起,房子就因疫情封控而无法使用。
租约到期后,我确实没有立刻清场,但这也是因为上海发生疫情这个不可抗力因素啊!何况就算我没有搬走,封控管理期间,这房子能租出去吗?!
陆女士说,此前自己已付清一年租金,5月20日她搬空所有物品打扫干净屋子后,二房东和中介不仅坚决不肯收房,还提出索赔要求。面对这咄咄逼人的架势,陆女士彻底懵了。
我已经承诺6500元押金可以不要,作为延期搬场近一个月的租金,但他们还是不依不饶,要我必须再承担5月至6月的一个月租金,否则将采取进一步行动。

收款收据
屋子已经打扫干净
中介公司
房子不是想交就交
新民晚报记者随即与上海阳柳青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取得联系。一位自称姓高的经理称,在这件事中,中介和二房东没有过错,是陆女士没有履约按时交房。
房子不是她说能交接就交接的,必须双方碰面认可,一切都要按照签订的合同来办事。
新民晚报记者提出:
当事人无法严格依照合同条款交房,也是出于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能不能从租客角度出发,不再追责索赔。
对此,高经理不以为然,坚持认为:
疫情期间二房东也蒙受了损失,现在房子租不出去,陆女士必须为此承担责任。
对方表示,目前已将此事交由公司法务处理,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律师观点
索赔无据
理应视作交还房屋
为此,新民晚报记者咨询了上海善法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秦裕斌。秦律师认为:
■ 由于疫情原因,无法及时地将房屋内物品搬离,属合理请求。如房东和中介以此为由,拒绝退还押金及主张违约金的行为,于法无据。
■ 这种情况下,虽然房东拒绝接受房屋,但理应视作承租人已经交还房屋,且可以要求退还押金。
疫情之下,中介和二房东到底有没有向租客“转嫁损失”?高女士到底该不该为此付出代价?新民晚报将继续关注。
新民晚报·帮侬忙工作室
策划:钱俊毅
文字:徐驰
图片:受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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