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张真庆 吴洋 贾爱子 沙学祥 戎芬 记者 王茸) 酒后骑摩托接女儿放学,被维持校门口交通秩序的民警逮个正着;醉酒驾驶网约车被查,将面临更为严峻的处罚……本月以来,各类酒驾醉驾查处量有所增多。
5月21日,南京交警一大队民警收到驾驶员陈某的血检结果报告,其血样乙醇含量为202.6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该驾驶员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并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陈某是5月13日21点40分被交警一大队铁骑民警在西家大塘天山路路段查获的,当时,他骑着摩托车摇摇晃晃驶来,铁骑民警上前提醒时,发现他浑身散发酒气,立即将其拦下。经询问,当晚,陈某和同事在附近聚餐,散席后他觉得自己还比较清醒,于是骑上摩托车接晚自习放学的女儿。没想到当着女儿的面,自己被查出了醉驾,他十分后悔。
5月14日凌晨4时许,幕府南路孙家洼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交警六大队民警赶至现场时,看到一辆绿色小车停在路边,另一辆白色小车逆向停在直行车道上,两车车头损毁严重,白车驾驶员吴某浑身酒气。吴某承认,他确实晚上喝了酒。经查,吴某是一名公交车司机,其驾驶的车辆是一辆预约出租车,属于营运机动车。
日前,吴某因血液中酒精含量178.7mg/100ml,被认定为醉酒驾驶。他因逆向行驶被记3分、罚款200元,因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吊销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申领,且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同时,两车的维修费用将由吴某承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5月22日,江宁横溪也查获一名酒驾司机。交警拦下车辆例行检查时,驾驶人正往后座爬,打算和后座乘客“调包”,被当场发现。
5月20日22时,江宁谷里交警中队接到派出所通知,一名打架的当事人荆某身上有较重酒气。民警立即赶至派出所。当天,荆某驾车前往朋友金某家吃晚饭,席间喝了酒。饭后他驾车出小区时,因拒缴5元停车费,与物业保安发生冲突,被报了警。经检查,荆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51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
江宁淳化交警中队民警告诉记者,绝大多数酒驾醉驾司机都抱有“不会那么巧就查到我”的侥幸心理。前几天,他们查获一名酒驾司机,该司机是某公司负责人,晚上公司聚餐后,他给同事们都叫了代驾,想着自己家离得近,决定开车回去,不料只开了700米就被交警查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