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
辽宁丹东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通报丹东疫情防控最新消息
5月2日0时至24时,丹东市新增5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含2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4例。
新增5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具体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病例33 那某某,女,现住址凤城市蓝旗镇蓝旗村。
4月27日,上午未外出;15:00到同村亲属家,之后回家未外出。
4月28日,7:00由120负压救护车闭环转运至凤城市凤凰医院,随后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
4月29日到5月1日,定点医疗机构。
5月2日,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轻型)。
病例34 陶某某,女,现住址东港市前阳镇。
4月27日,上午在丹东市中心医院妇女儿童院区;12:00由120负压救护车闭环转运至丹东市人民医院隔离病房。
4月28日到4月30日,丹东市人民医院隔离病房。
5月1日,5:00由120负压救护车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
5月2日,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轻型)。
病例35 闫某某,男,现住址丹东市振兴区韩国城。
4月27日到5月1日,定点隔离酒店。
5月2日,由120负压救护车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轻型)。
病例36 张某某,女,系确诊病例25查某亲属,现住址丹东市元宝区御景苑。
4月27日到5月1日,定点隔离酒店。
5月2日,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轻型)。
病例37 张某某,男,现住址浪头镇临港产业区惠泉街。
4月27日到29日,定点隔离酒店。
4月30日,由120负压救护车闭环转运至定点隔离机构。
5月1日,由120负压救护车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
5月2日,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轻型)。
针对奥密克戎变异株病毒传播性强、速度快的特点,为进一步提高核酸检测效率,尽快阻断疫情传播链条,丹东市已开始实行“核酸+抗原”全面筛查。5月1日,组织振兴区、振安区、元宝区开展第7轮核酸或抗原筛查,采样40.2万人,发现阳性感染者31个,其中27例在隔离人员中发现,其余在管控区中发现。
4月24日以来,丹东市振兴区实行封控区上门采样、管控区样点采样的方式,先后开展了8轮区域核酸检测,累计采集人员249万人次。目前,核酸阳性人员数量正在逐渐下降,病例主要集中在四个区域,分别是帽盔山街道五中区域、纤维街道韩国城区域、浪头镇文安新村区域、花园街道立交新路区域。
从前8轮区域核酸检测结果看,总体呈现病例新增区域相对固定集中、管控区域外围病例零星散发的特点。经分析研判,振兴区决定对区域核酸检测方式进行调整,采取核酸检测和抗原自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区域筛查。在核酸检测方面,对前8轮核酸检测阳性病例所在的单元,在单元门口摆放采样台,工作人员逐户通知,居民逐户下楼,严格实行“一人一管”,并将收集样品第一时间转运至核酸检测方舱,做到即检即运。在抗原自测方面,除核酸检测采样居民外,其他居民开展抗原自测,从而减少因核酸筛查引起的人员聚集,避免交叉传播。
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令
第22号
当前,多地疫情处于点多面广、多源多链、规模化与散在聚集并存的态势。近期,我市周边城市也相继发生疫情。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外防输入”能力,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研究决定,下达命令如下:
一、严格执行域外来(返)连人员自主报备制度。域外来(返)连人员须下载“e大连”“辽事通”APP或扫描“来连人员自主报备”二维码,登录并填报相关信息,提前24小时完成自主报备。对不报备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费用自理。各社区(村)收到报备信息后,须立即开展排查;对目的地信息填报有误的情况实行首问负责制,及时横传至其所在社区(村);对疫情新发地区的来(返)连人员,结合大数据推送信息,及时排查做到“四早”“四清”;对未按规定即时完成抵连核酸检测人员,督促其及时完成核酸检测。
二、严格落实我市现行重点管控和重点关注地区防控政策,分类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等管控措施。对来自发生疫情的地级以上城市(含重点管控和重点关注区)的来(返)连人员实施4天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
三、域外来(返)连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抵连后立即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其中,来自发生疫情地级以上城市的来(返)连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入连。入连后即时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禁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严禁出入公共场所,出门须佩戴口罩,减少社会面流动。违反上述规定者一律实施集中隔离、费用自理,并依法追究责任。
四、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市场主体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域外来(返)连人员排查。对于来连出差人员或本单位返连人员,应督促其完成自主报备,并按照上述要求落实管控措施。各酒店、旅馆、民宿、酒店式公寓等住宿场所在收到来连人员订房信息时,主动提醒其完成自主报备,并将入住人员信息报送属地社区(村)。住宿场所在办理入住手续时,要核实入住人员自主报备信息,查验来连携带的和抵连即时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对未按规定即时完成抵连核酸检测人员,督促其及时完成核酸检测。未按要求履行主体责任的,依法追究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机场、港口、火车站、长途客运站等交通枢纽要严格查验域外来(返)连人员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国务院行程卡、辽事通健康码及自主报备信息。针对重点管控地区来(返)连人员,由目的地防指负责“点对点”接回管控。对来自重点关注地区或发生疫情的地级以上城市的来(返)连人员,登记相关信息,现场进行核酸检测,发放提示卡,并由接收单位或家庭来人专车接送,严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加强省外、省内重点地区经高速公路来连人员的管控。指定后盐、营城子、周水子、大连湾4个高速公路口为省外来连乘用车进主城区入口;各区市县(先导区)参照主城区通行政策,结合实际,自行确定可供省外来连乘用车通行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入口,并向社会公示。上述高速公路口均要查验司乘人员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国务院行程卡、辽事通健康码及自主报备信息,抵连后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并落实后续动态追踪措施。国务院行程卡显示来自重点管控地区、健康码异常的司乘人员,须自行返回或由目的地属地防指“点对点”管控。省内重点地区来连人员参照省外入连人员管理。各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置核酸检测点,为司乘人员提供检测服务,并发放提示卡。货车管理按现有管理办法执行,确保物流通畅。
七、坚持人物同防。严格执行现有进口冷链、非冷链货物的管控措施,坚持常抓不懈,确保不发生货物传播的风险底线。相关区(市县)和部门、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问责问罪。
八、自5月5日起,我市将开展每周全市范围内的常态化核酸检测筛查。市民要服从各地区、各部门、工作单位或所在社区的安排,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筛查工作。医院、学校(含托幼机构)、影剧院、图书馆、养老机构、监管场所等重点区域和KTV、网吧、密室逃脱、剧本杀等密闭空间要对进入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体育场馆、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要对进入人员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没有报告不得入内;公交、地铁、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主体要不定期抽查乘客的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没有报告不得乘坐。要加强常态化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我市相关防疫管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2022年5月3日
转自:央视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