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广西高速交警在南宁南收费站发现一辆大货车存在安全隐患,上前查看时却发现新问题。原来,该车司机冯某持的是C1类驾驶证,却违规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执法民警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记9分,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当事司机冯某和他所驾驶的大货车
当天中午12时许,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六大队民警在G75线兰海高速日常巡逻时,发现一辆桂E牌重型大货车长时间停在南宁南收费站广场内,存在安全隐患,民警于是上前检查。
检查中,民警发现司机冯某持的是C1类驾驶证,而驾驶的车辆却是重型自卸货车。对该情况,冯某心知肚明,他称自己才刚考过科目二,目前仍在增驾学习中。他听身边朋友说跑货车挣钱多,虽然未取得开大车的资质,但觉得自己是老司机,开车技术熟练,于是便抱着侥幸心理拉一车轮胎往北海去。
民警对冯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对其驾驶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违法行为记9分,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针对此案例,高速交警再次提示,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不仅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而且对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成为高速公路“无形杀手”。为了自己和身边人的安全,请各位司机朋友自觉抵制违法行为,文明驾驶,平安出行。
7月8日,广州市公安局“平安广州宣讲团”组织学生等走进市公安局水上分局,近距离感受水上警察装备和救援技能,在互动体验中学习安全知识。据介绍,平安广州宣讲团成立至今已有10年。截至目前,已举办近300场宣讲活动,走进社区、农村、学校、企业、机关等场所,带给大家“听得懂、记得住、愿意主动传播”的安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