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52号通告
4月18日0时至24时,南通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例,其中1人为货车司机,在交通查验服务点发现;4人为崇川区青年中路99号在建工地的工作人员,在隔离点发现。上述人员基本情况和行程轨迹涉及风险点位如下(涉及风险点位均在第一时间开展流调、管控、消杀):
无症状感染者162:彭某,男,32岁,货车司机。
4月15日,G15沈海高速南通开发区收费站露天停车场,东丽酒伊织染(南通)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瑞兴路301号),海门区三星镇太阳村仓库、伯平超市、叠鑫超市、苏豫超市、沙县小吃店,金桥石化加油站(叠港路站)。
4月17日,苏通大桥服务区(南通方向),堃润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海门区余东镇凤城路398号)。
无症状感染者163:徐某,男,57岁,建筑工地木工,住光明旅馆(崇川区青年中路40-5号)。
4月14日,郑胖子超市(崇川区青年中路34-1号)。
4月15日,莘园路农贸市场(崇川区桃坞路89号),龙舞酒店(崇川区青年中路濠河经典苑西南侧约60米)。
4月16日,何记花甲店(崇川区青年中路40-1号5栋101室)。
无症状感染者164:赵某,男,53岁,建筑工地瓦工。住工地集体宿舍。
无症状感染者165:陶某,男,66岁,建筑工地勤杂工。住工地集体宿舍。
无症状感染者166:于某,男,54岁,建筑工地钢筋工。住工地集体宿舍。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如发现与公布的相关人员行程轨迹有交集,请立即向所在镇(街道)、村(社区)报备,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全市上下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艰巨性、反复性,以清醒认识、坚决态度、严细作风,果断迅速控制疫情,坚决遏制疫情反复。
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增强防范意识,坚持“防疫三件套”,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牢记“防护六还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疫苗还要及时种。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前往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南通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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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疫情防控第112号通告
为坚持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疫情形势,经市专家组综合评估,现通告如下:
一、4月20日起,恢复市区出租车、网约车交通运营。各出租车公司、网约车平台公司要严格规范车辆运营行为。驾驶员严格落实两天一次核酸检测,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按规定张贴“门铃码”,做好车辆消毒。市民乘坐出租车、网约车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扫“门铃码”并配合驾驶员查验。
二、4月20日起,恢复线上线下药店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疫情监测药品。所有药店要严格落实实名购买登记制度,发现发热等异常症状人员,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三、4月20日起,恢复市区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室内文化场所,健身房、游泳馆等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各类餐饮单位堂食,按不超过50%核定容量有序开放。网吧、酒吧、公共浴室、KTV、歌舞厅、影剧院、游戏游艺厅等密闭场所继续关闭,棋牌室、麻将馆继续关闭。
四、各类经营场所恢复营业前要彻底做好消毒、环境卫生清洁和通风等工作,按要求设立卫生防疫监督员和消毒专员,所有工作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方可上岗,并严格落实两天一次核酸检测。各类经营场所必须主动申领本单位“门铃码”,并张贴于醒目位置,安排专人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扫“门铃码”、查验行程卡等防控措施,做到逢进必扫、不漏一人。
五、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大督促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强化日常指导;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凡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导致人员管理疏漏、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严肃追责、依纪依法查处。广大市民要严格履行自我管理责任,遵守防疫要求、配合防疫管理,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无锡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9日
综合:南通发布、无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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