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近日正式印发。意见要求严禁通过非法软件或委托第三方提供的人工或技术服务等方式获取学习记录和考试成绩的“刷课”“替课”“刷考”“替考”行为。对参与组织“刷课”“替课”“刷考”“替考”并构成违法行为的学生,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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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魏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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