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刚刚过去的这一夜,谣言满天飞!
有传言,“国务院督查组到上海后,上海拟出台大动作,将封城7天”。
有人谣传上海要全市封闭,甚至有人连夜买菜……
请注意:以上传言皆不属实!
“上海封城”传言不实
据了解,为从严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和处置工作,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近日向全国10个省份派出了督查组开展督查工作,上海是其中之一。下一步,上海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进一步从严从紧、从细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希望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也不要抢购囤积食物等生活用品。
上海发布昨晚也回复网友,“封城”传言为不实信息。据防控办疾控组介绍,经过上一轮重点区域和非重点区域的核酸筛查后,上海相当部分街镇和小区已符合要求解除封控。根据检测结果分析研判,继续按照切块式、网格化原则,划定部分街镇和小区开展新一轮核酸筛查范围,按照“街镇-小区-楼栋”逐级开展后续的核酸筛查及管控工作。
上海发布进一步解释称:也就是对阳性感染者所在的街镇及时开展排查,甄别出密接和次密接,同时对其所在小区进行管控和排查,如该小区仍出现阳性感染者报告,继续对阳性感染者所在的楼栋按相同原则进行管控和排查。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上海发布将第一时间发布权威消息,请大家关注小布。
有街镇公布小区解封规则
此外,“人文七宝”和“美丽莘庄”微信公众号今晨发布通告:过去48小时(3月21日、22日)的核酸检测正在抓紧出结果,请各位居民待在家中耐心等待。如本小区居民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则本小区整体解封。如出现阳性,则本小区自3月23日(星期三)至24日(星期四)继续维持封控管理,3月24日(星期四)组织本小区居民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收到流调短信应该这样做
还有网友询问,“收到流调短信需要做什么?”
上海发布回应称:这条短信提示,根据有关大数据排查情况,近期可能存在与新冠病毒感染者直接或间接接触的风险。不代表您就是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等。
请您配合做好以下几点:一是立即主动联系您所在的社区、单位或所住宾馆,及时告知收到短信的情况,并按照属地要求落实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同时做好个人防护。
二是做好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请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途中请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同时,如果后续您在接到流调电话时,也请积极配合,向流调人员提供真实、详细的信息。
疫情期间造谣、传谣面临严重法律后果
眼下的上海,正在经历复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咬紧牙关,共同致力于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然而,就在疫情防控关键时刻,也总有人试图发布制造焦虑、引发恐慌的谣言。“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极大不便。
为此,上海一中院刑事审判庭梳理了造谣传谣行为的法律责任,希望大家在疫情之下,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01
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承担民事责任
在网络上编造、散播谣言贬损他人人格,比如利用流调信息编造他人谣言或者对他人进行辱骂、恐吓的,均可能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对网络谣言的规制,重在保护公民的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网络用户因造谣、传谣给他人的名誉造成损害,应当向他人赔礼道歉、赔偿他人因名誉被侵害而遭受的损失等;网络用户利用网络侵害他人其他民事权益的,还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编造、散播网络谣言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承担责任的主体并不限于谣言的编造和传播者,还包括网络服务提供商。遭受网络谣言侵害时,受害者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侵权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除此之外,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提供的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侵权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02
扰乱公共秩序
行政责任难逃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以及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依法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03
情节特别严重
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对网络谣言的规制,既针对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也针对侵犯公民个人权益的犯罪行为。
01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02
诽谤罪
在网络上,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或将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网络散布或者指使他人在网络散布,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网络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处。当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即可入罪。
03
寻衅滋事罪
在网络上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纠集他人多次实施该类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最高可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此外,需要补充的是,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他人的犯罪团伙,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根据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认定为黑恶势力,在构成上述相关犯罪时要从严惩处。
当前,上海正在举全市之力共同抗疫,
我们更需众志成城、共克时艰。
面对海量信息,希望大家仔细甄别,
不要做谣言的“传声筒”。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
“倒春寒”总会结束,
我们终将会迎来春暖花开的明天!
上海新闻广播综合自上海发布、上海网络辟谣、上海一中法院等
7月8日,广州市公安局“平安广州宣讲团”组织学生等走进市公安局水上分局,近距离感受水上警察装备和救援技能,在互动体验中学习安全知识。据介绍,平安广州宣讲团成立至今已有10年。截至目前,已举办近300场宣讲活动,走进社区、农村、学校、企业、机关等场所,带给大家“听得懂、记得住、愿意主动传播”的安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