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22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3日(星期日)至5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请广大市民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节日期间注意安全,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节日假期。(冀时客户端)

catalogs:112594;contentid:9402208;publishdate:2022-03-16;author:侯甜;file:1647412664480-b0d86a0e-41eb-417c-a7ea-0614926b415d;source:33;from:河北新闻网;timestamp:2022-03-16
14:37:26;
[责任编辑:侯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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