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吕嘉捷 通讯员 娇轩)重考驾照实习期刚过,再次因酒后开车上路被吊销驾驶证,还要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近日,我市交警部门查获多起酒后驾车屡教不改的案件,违法人员将面临更加严重的处罚。
3月2日凌晨,桥隧大队杏林大桥中队民警在杏林大桥收费站广场开展酒醉驾夜查统一行动时,一辆小车排队进入检测区时走走停停,十分可疑。检查人员立即进行拦查,发现驾驶员有涉酒嫌疑,随后将他带至处置区进一步调查。
经询问,驾驶人傅某华承认前一天傍晚在家喝了3瓶啤酒,自认为已经过了几个小时没事了,于是驾车外出,没想到遇到交警检查立刻心虚了。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傅某华的吹气值已达醉驾标准,后抽血检测数值为88mg/100ml。
傅某华不停向交警求情,希望不要处罚他。民警通过系统核查发现,他曾于2012年9月24日因酒后驾车被海沧大桥中队查获,后又因其他违法行为被吊销了B1E驾驶证。2020年11月5日,傅某华才重新考取C1驾照,但因这次醉驾他将面临第二次被吊销驾驶证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不久,翔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晚上在环嶝北路开展查酒驾日常勤务时,驾驶小型越野客车的林某某不配合酒精排查,民警立刻责令他将车熄火下车接受检查。经酒精呼气检测,林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71mg/100ml。经查,他曾有两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的记录,这次是第三次酒驾被查处,将面临1000元罚款、行政拘留7日、吊销驾驶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