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在朝阳区三里屯附近,一名男子躺在马路边上,胡言乱语,神志不清……见到民警第一句话是——“我有一问题,我现在在哪儿呢?”
“把帽子戴上别着凉”
“晒晒太阳,不要睡觉,不要往地上躺”
……
民警几次试图拉起醉酒男子,都没有成功。为了避免他受寒,民警帮他戴严衣帽,整理好散落一地的随身物品。
几经周折,民警终于联系上了男子的女友。40分钟后,其女友赶到现场,民警将二人送上了车,安全离开了。
今年年初,王先生来北京出差,某日深夜结束酒局后,发现自己醉酒无法独自回酒店,于是迷迷糊糊报了警。
大兴分局天华路派出所民警迅速到其所述饭店及商场寻人,经过40多分钟终于在路边绿化带内发现了正裹着羽绒服酣睡的王先生。
“手给我,咱们去马路边坐着吧,我扶你”
“给你捶捶”
……
在民警的反复呼叫下,王先生经过几次“醒与睡”,才勉强清醒,想起了酒店名称。随后民警驱车将其安全送到酒店。
回想起数九寒冬醉卧北京街头的经历,心有余悸的王先生特意制作了锦旗,对民警的帮助致以深深谢意。
如此“酒后不能自理”的情况,在公交地铁里也是频有发生。
前不久,在北京地铁8号线霍营站,一名男子在出站口的自动扶梯处突然晕倒在地。地铁工作人员一直呼喊,但是该男子毫无反应。随后,公交民警赶到,发现男子满身酒气,便拿来热水帮他醒酒。男子逐渐有了意识,说是和朋友喝酒喝的有点多,走到这里体力不支就晕倒了。
2月16日,公交总队北土城站派出所民警在地铁8号线南锣鼓巷站执勤时,发现一名七十来岁的醉酒大爷躺卧在站厅墙边,且无法与人正常交流。民警与车站工作人员将醉酒老大爷搀扶至警务室暂时休息。半小时后,老大爷醉意有所缓解,经民警耐心交流得知,老大爷姓刘,今年70岁,自己原来住在南锣鼓巷,现与女儿一起在房山居住,最近因为琐事与女儿争吵,加之自己十分怀念南锣鼓巷的老宅,就独自一人在附近喝闷酒。
民警立即拨打刘大爷女儿的电话,告知其父亲现状,并耐心调解父女二人矛盾。40分钟后,刘大爷被女儿安全接回家。
2月21日,公交总队四惠站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场站工作人员报告,称有一名男乘客在公交枢纽一层平台处,因醉酒无法回家,并且手机丢失,需要民警帮助。经民警、辅警和公交枢纽工作人员半个多小时的细心照顾,醉酒男子状况虽有所缓解,但仍无法自己走路,于是民警决定开车送其回家。
到家后,陈先生告诉民警自己的手机可能丢失在网约车上了,希望民警帮助联系一下找回手机。考虑到醉酒的陈先生独自一人居住,没有手机会带来很多不便,于是民警驱车来回一个多小时,连夜从网约车司机处取回了陈先生的手机,并电话联系了其一起聚会的朋友,告知其有责任照顾好醉酒的朋友。
警方提示
虽然说,首都警方肯定不会让你醉卧街头,但请各位一定要适量饮酒!过量饮酒不但对身体有伤害,而且也容易发生意外情况。此外,“劝君更尽一杯酒,法律责任一大溜”。法律规定共同饮酒人之间有安全注意义务,是因为只要共同饮酒人履行了合理范围内的安全注意义务,就可能会避免或降低侵害风险的发生。因此,同行有醉酒人员,一定要及时联系其家属或安全将其送到家中,避免发生意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素材来源:朝阳分局、大兴分局、公交总队、北京时间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