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野区公布一列密接者活动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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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23日,接北京防控部门电话告知,辖区居民张某某为G502次高铁同乘密切接触者。目前,张某某在牧野区集中隔离点集中隔离,2月23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张某某已接种两针剂新冠疫苗。通过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密接者张某某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2月21日9:11乘坐G502次高铁14车02D座位从武汉出发,11:23到达新乡高铁站,出站后乘坐网约车豫GDB2127到达牧野区栖息网络酒店入住。13:40分左右,骑共享单车到134厂办公室工作,18:00左右下班后骑共享单车回到酒店,晚上点外卖就餐,当日未再外出。
2月22日8:15分从宾馆出发骑单车到134厂门口,8:37分在厂对面室外早餐摊购买早餐后到134厂办公室工作。11时55分左右下班步行到劳动路向南200米左右路东大徐滋补烩面饭馆就餐约30分钟,饭后步行回到134办公室工作;18:00左右从下班后骑共享单车回到酒店,进房间后晚餐点外卖,当日未再外出。
2月23日凌晨接到北京疫情防控部门电话,3:00被闭环转运至隔离酒店集中隔离。
请与该人上述行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不要盲目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委会)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若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嗅(味)觉迟钝或消失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请广大辖区居民相互转告,如有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如有疑问可拨打我区疫情指挥部热线:0373-3069939
牧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2月23日
镇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武汉确诊病例密接者邵某某活动轨迹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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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22日14时左右,镇平县接到与武汉确诊病例迟某同车厢(2月17日乘坐郑州东至驻马店西列车同车厢)的密切接触者邵某某协查信息后,县指挥部立即组织流行病学调查、人员排查管控、核酸采样检查、消毒消杀等工作,并迅速将邵某及流调中发现的6名次密接者进行了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现将密接人员邵某某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2022年2月17日,12时44分邵某某从郑州东站乘坐高铁G27516车厢(18D座位),于13时39分到达驻马店西站(全程戴口罩);18时30分在高铁站内煲仔饭就餐;18时45分乘坐高铁G64802车厢(09D座位),20时左右到达郑州;在郑州东站乘坐出租车(车牌号不详,司机微信名为“我心依旧”)返回郑州东区龙源家园家中,后在家未外出。
2月18日,上午未出门,下午14时自驾车到经开区滨河春晓售楼部;16时左右返回家中,后未出门。
2月19日,上午未出门,下午14时自驾车从郑州返回镇平县曲屯镇柴庄村,途中15时左右经郑州南服务区加油、上厕所并接开水,17时30分左右从镇平县晁陂站下高速,18时返回到柴庄村家中,到家后未外出。
2月20日,在家未外出,没有来访者。
2月21日,上午10时左右自驾车到镇平车管所,在办证大厅停留5分钟后离开(全程戴口罩);后自驾车到贾宋丰泽园饭店和朋友就餐,下午13时30分自驾车回家;于下午18时和朋友一起到曲屯镇柴庄村东林茂斋饭店就餐,餐后回家未外出。
2月22日,上午9时自驾车到镇平车管所;9时30分到五里岗宇鑫检车线检车(期间全程戴口罩);11时30分返回曲屯家中。后被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县集中隔离点。
为切实保障我县广大居民健康,提醒与上述人员在相同时间段、相关地点有相同行程轨迹的人员,请立即向当地村(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配合做好个人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措施。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群防群控、从我做起。镇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再次提醒广大居民群众,及时关注权威发布,认真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打疫苗,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积极配合做好扫码测温、核酸检测、疫情摸排、社区(村)管控等工作,众志成城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联系电话:0377-65921350。
镇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2月23日
舞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成都市确诊病例密接蒋某某返回舞阳活动轨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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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22日,舞阳县接到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发来的一份协查函,发现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确诊病例的密接者蒋某某已返回漯河市舞阳县,并在舞阳县活动。目前蒋某某已在舞阳县实施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将该密切接触者在舞阳县的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2月16日蒋某某来舞出差,与同事曹某某、刘某某乘坐10:56的G308(3车08B)从成都东站到郑州东站,换乘18:17的G587(13车03A,未去座位,在05车过道)于19:01到达漯河西站,由同事洪某自驾车接回舞阳,20时在谷稻家用餐,大约20分钟后离开回到东润1号院住所。
2月17日8:17和同事曹某某、刘某某、洪某共4人驾车到二环路盛合鲜胡辣汤店用早餐,8:48在为民服务中心乘坐东3号电梯至21楼2101室办公室上班,中午12:24乘坐东3号电梯下班,中午在家吃饭,13:39乘坐东1号电梯上班,下午18:38乘坐东3号电梯下班,其余时间无外出。
2月18日9:25乘坐东3号电梯上班,其间接待设计公司人员陈某某、林某某,大约10分钟,12:08乘坐东1号电梯下班,中午在家吃饭,14:05乘坐东3号电梯上班,18:18乘坐东3号电梯下班,18点半到20点半和陈某某、林某某、曹某某、刘某某、洪某在蓝天园家宴就餐,后返回家中,其中陈某某、林某某已于当日离开舞阳。
2月19日9:44乘坐西1号电梯上班,12:04乘坐西3电梯下班,驾车到京都酒店C16和朱某某、殷某某、庄某某、曹某某、刘某某、洪某就餐,下午在家休息,19:00到21:10和朱某某、殷某某、曹某某、刘某某、洪某在巴庄火锅大厅就餐,其中朱某某、殷某某已于当日离开舞阳。
2月20日10:45乘坐西1号电梯上班,11:44乘坐西3电梯下班,然后和同事曹某某、刘某某、洪某共4人驾车去舞钢军嫂农家乐就餐,14时驾车返回家中,其余时间未外出。
2月21日8:40在谷稻家吃早餐,9:10到中心医院核酸检测点查核酸(结果阴性),9:35乘坐西3电梯上班,12:09乘坐西3电梯下班,然后和同事刘某某在江南名城古法热干面就餐后,13:09乘坐东1号电梯上班,18:09乘坐东1号电梯下班,其余时间未外出。
请与上述密切接触者在同时间段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好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腹泻、乏力等症状,请立即拨打120电话并规范佩戴口罩,到舞阳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有疑问,请拨打舞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395-7139880咨询。
请广大外地返乡人员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务必配合落实提前向社区(村)报备、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防范疫情输入,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瞒报、迟报、谎报相关信息以及拒不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输入扩散等严重后果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舞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2月23日
鹿邑县关于紧急寻找次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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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23日上午10时许鹿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接到报告,湖北省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屈某某,男,现年31岁。2022年2月21日来我县出差,下午到达鹿邑后住在西关汉庭酒店(房间号8341)。本人于昨天23时接到北京方面通知,告知其与一名确诊病例同处一个车厢,成为新冠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今天主动到中医院检测报告,现已经被隔离观察。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我县立即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排查接触人员,同时落实疫情管控措施。
现将屈某某相关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2年2月21日早上9:11乘坐G502次高铁14车02F座从武汉站出发,10:59到达郑州东站,先从一楼出站口出站、又从一楼前往三楼进站口进站,11:27分转乘G3254次高铁12号车厢08B座,于12:43分到达亳州南站。出亳州南站搭乘106公交车到达终点站(亳州公交基站),然后乘坐出租车(女司机、不记得车牌号、微信支付)一共4人前往鹿邑(在东关鲍庄路口下车2人)。下午2:34分到达鹿邑汉庭酒店办理入住;休息到4:30分后步行到鹿邑县中医院,4:40-5:00坐在医院大厅连椅上等人,期间有1名男子坐在左侧相隔2个座位位置,5:00-7:00在中医院发热门诊一个房间谈业务,晚上7时许从医院出来,步行到汉庭酒店西宋记滋补烩面一个人吃了烩面,就餐约30分钟,之后回酒店房间,未再外出。
2月22日中午12时许,酒店服务员到房间打扫卫生,屈某某一个人步行至汉庭酒店西宋记烩面吃饭,12时31分吃完结账后,又步行回到汉庭酒店未外出;晚上6时30分许步行到汉庭酒店西宋记滋补烩面一个人吃了烩面,7:07分吃完付款,步行回酒店一直未外出,也无外人来访。
鹿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提醒与屈某某在同时段、同车次、同地点有活动轨迹交集的人员,应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或县、乡镇(街道)疫情防控部门报告,自觉主动做核酸检测,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
如有隐瞒不报,造成疫情传播后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希望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做好个人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没有完成疫苗接种的,尽快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完成全程接种。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应做好防护措施,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鹿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2月23日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紧急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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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晚,武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4名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截至2月23日12时,武汉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23例。阳性感染者多为2月18日至20日在武汉市参加某化妆品公司培训人员,目前该疫情已涉及湖北、北京、山东、河北四个省份。现就上述情况有关事项紧急提醒如下:
一、以下人员请立即报告
2月17日以来,有武汉市旅居史或与公布的确诊病例活动轨迹有重合的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所属社区报告,并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医学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非必要不前往涉疫地区
鉴于目前疫情形势,请随时关注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变化情况,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发生本土疫情的城市。如确需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关注目的地疫情风险提示。
三、加强个人防护
建议非必要不出行,在家做到勤洗手,常通风。如必须出行,尽量不聚集、不扎堆、不去人群密集的场所。
外出购物尽量提前列好清单,错峰购物,减少逗留时间,推荐使用线上、扫码支付等非接触支付方式。
收到邮件时,正确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处理完邮件后及时摘下手套,认真进行手消毒或清洗双手,更换口罩,避免用不清洁的手触碰口、眼、鼻。
四、科学佩戴口罩
戴口罩可有效降低新冠病毒传播风险,在以下生活场所时,请务必科学佩戴口罩:
1.处于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电影院、会场、展馆、机场、码头和酒店公用区域等室内人员密集场所;
2.处于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剧场、公园等室外场所;
3.乘坐厢式电梯和飞机、火车、轮船、长途汽车、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
4.到医院就诊、陪护,包括接受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登记行程信息等健康检查时;
5.出现鼻咽不适、咳嗽、打喷嚏和发热等身体不适时;
6.在餐厅、食堂处于非进食状态时。
五、做好健康监测
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若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特别是近14天内有境内疫情流行地区、有病例报告的社区、境外旅行史或居住史的人员,或与以上国家、地区或社区人员有过接触史的人员,要立即避开他人,正确佩戴口罩,向所在社区报告,并就近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和从事职业,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2月23日
综合丨大象新闻、健康镇平、漯河日报、健康鹿邑、郑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