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25日正式决定,将从1月27日开始至2月20日,对北海道、青森县、山形县、福岛县、栃木县、茨城县、静冈县、石川县、大阪府、京都府、兵库县、冈山县、岛根县、大分县、佐贺县、鹿儿岛县
、福冈县、长野县共计18个一级行政区实行“防止疫情蔓延等重点措施”。
另外,冲绳、广岛、山口3县也将原定于1月31日到期的“防止疫情蔓延等重点措施”的期限延长至2月20日。(总台记者
何欣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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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魏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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