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获悉,从2021年起,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实行全区统一,按照每人每年2.2万元定额标准发放。在此基础上,对赴新疆、西藏等边远艰苦地区部队服役的义务兵每人每年增发1万元,大学本科学历义务兵每人每年增发0.8万元,大学专科学历义务兵每人每年增发0.6万元。

据介绍,本次上调是2012年以来宁夏首次调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按照宁夏2020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发放。家庭优待金发放时间从批准入伍时间开始计算,每服满6个月义务兵役发放一次,不满6个月按6个月发放,原则上不超过两年。2021年入伍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和2020年入伍的义务兵第二年家庭优待金标准按照此标准执行。(记者杨稳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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