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
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案一审宣判
法院判决
刘暖曦赔偿江秋莲69.6万元
江秋莲表示
赔偿金额并不重要
关键是用法律还原了江歌被害的真相
并会把赔偿款捐给失学儿童
1月11日上午
江秋莲诉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座谈会
在北京召开
江秋莲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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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宣判后,我带着判决书到江歌那里,全文给江歌读了判决书,告诉她妈妈做到了。因为判决书认定的事实,我一直知道这个事情的事实就是这个样子,我女儿也知道,我也知道,那么我这一次,通过法律的判决来告诉大家这个事实。
被问及将来的生活
江秋莲回答
自始至终我没有过自己的生活,一直是江歌妈妈,将来2037年陈世峰要从日本出狱、回到中国,还将进行在中国的诉讼。
案件宣判后刘鑫仍未联系江歌妈妈
江秋莲提到,自江歌被害以来的1895天,和刘暖曦(曾用名“刘鑫”)只有唯一一次见面,就是2017年8月23号。“这些道歉你们都看到了,可是这个道歉是真的吗?那只是为了自己的生活不被打扰而道歉,并不是对江歌这条生命的愧疚而道歉。”
刘鑫若拒不执行赔偿义务怎么办?
对于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的赔偿事项,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现场提到,一是判决还未生效,如果判决生效以后,被告刘暖曦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来履行执行义务,江秋莲女士有权利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月10日
江秋莲表示
针对诋毁女儿名誉的人
接下来也将继续提起诉讼
记者注意到此前已有网民
因侮辱诽谤江歌母亲被判获刑
江歌的惨案发生在2016年,被害人江歌在日本留学期间被其室友刘鑫(现已改名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该案在国内引发的广泛的关注。网络上逐渐也出现了很多声音,其中就包括被告人谭斌通过其新浪微博账号发布了很多关于江歌案有关的文章和漫画。而后,江秋莲以侮辱罪、诽谤罪向法院起诉谭斌。
根据《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诽谤的事实,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等情形就构成犯罪。
2018年2月25日,谭斌通过其新浪微博账号发布他人创作的系列漫画,公然丑化江秋莲形象,侮辱江秋莲人格。经公证,该系列漫画浏览数为24600余次……
2020年10月27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江歌母亲江秋莲以侮辱罪、诽谤罪将网民谭斌诉至法院,该案现已二审宣判,谭斌被判决犯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此前报道)
据媒体报道,在江歌案之后,江歌妈妈江秋莲一面独自面对失去女儿的痛苦,一面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女儿和自己的清白,已连续将多个网暴侵权者告上法庭。
不少网友表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支持江妈妈继续起诉
综合央视新闻、中国青年报、中国新闻网、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