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天放
5月28日,新修改的《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审议通过。这次修改将县级表彰的奖金基数由原“2000元以上”修改为“5000元以上”,且上不封顶,这次修改还进一步明确了见义勇为的相关责任部门。(6月1日《澎湃新闻》)
上调奖金基数起点且“上不封顶”,这条消息一经发布,便引起高度关注,好评连连。“见义勇为”是一个经久不衰的话题,“路见不平一声吼”是对见义勇为者的一句褒奖,见义勇为本身就是一种美德,历来备受推崇,也一直是激励人们伸出援手或与邪恶作斗争的精神支柱。而云南此举是地方立法对见义勇为者在真金白银上的更大保障,更有助于弘扬社会正气,培育助人向善的社会风气,意义重大不言而喻。
见义勇为是时代精神的体现,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从来都不过时。日前,在黑龙江密山发生的东北虎“完达山1号”进村事件中,村民宋喜国驾车完成了一场惊险的“虎口救人”壮举,事后被当地表彰并获得2万元奖金。这两天,在南京发生的驾车撞人持刀捅人案件中,“南京胖哥”挺身而出,与歹徒搏斗不幸受伤,赢得全网赞叹。
是的,仅最近几天,前有“虎口救人”,后有“刀下夺人”,这些见义勇为的英雄,展现出了朴素的侠义精神,弘扬的更是时代风采。而云南这次对见义勇为奖励“上不封顶”,符合民心民意,有助于弘扬正气,培育助人向善的良好社会风气,实是“不让好人吃亏”的一个有力之举,就算给见义勇为者再多的物质奖励,也值得。
为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总会有见义勇为者挺身而出,这令人欣慰,但绝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尤其是在社会转型时期,人们的价值取向多元化以及见义勇为的环境也发生了很大变化的情况下,仍有见义勇为者,就更加难能可贵。如果更多社会成员都能竭力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公民道德建设和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一定可期。
而对见义勇为奖励“上不封顶”,无疑传递出积极且明确的信号:社会对于见义勇为的行为明确肯定和支持,这必将给予每一个挺身而出之人以更大的勇气。毫无疑问,见义勇为始终受到全社会的尊崇,这是为社会行善举、扶正义树立了榜样,展现了公民的强烈责任感。由此,奖励“上不封顶”让见义勇为者更有底气,实属必要,值得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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