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 (记者 周倩) “我打的是北京生物的新冠疫苗,为什么接种凭证生产企业这一栏是‘成都生物’‘兰州生物’或是‘长春生物’?”近日,不少深圳市民接种疫苗时提出这样的疑问,对此,深圳市卫健委表示,不用慌,这是因为成都生物、兰州生物和长春生物等企业负责了部分北京生物疫苗的瓶装和外包装,但它们都属于“北京生物”的疫苗,疫苗的原液都由北京生物生产。
据介绍,为解决疫苗分装产能压力,成都生物、兰州生物和长春生物等企业负责了部分北京生物疫苗的瓶装和外包装,因此,接种凭证显示“生产企业”一栏为“成都生物”或其他厂家,但疫苗注射液均为北京生物生产,以上疫苗均为同一厂家疫苗,请市民放心接种。
那么,接种长春生物、兰州生物和成都生物的新冠病毒疫苗有没有批准?会不会不安全?市卫健委表示,上述三种新冠病毒疫苗均由北京生物生产疫苗原液,并经药监部门批准分别在上述三个企业分装和包装生产,他们和北京生物的疫苗是同一个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疫苗是安全、有效的,可放心使用。
此外,长春生物所、兰州生物所、成都生物所的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程序与北京生物的接种程序一样,共接种2剂次,接种间隔3-8周,第2剂在8周内尽快完成。
建议使用同一生产企业的新冠病毒疫苗完成2剂次接种,如果您第一针接种了北京生物的新冠病毒疫苗,第二针是可以接种这三个企业的新冠病毒疫苗的。如遇疫苗无法继续供应、受种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而无法用同一个生产企业的疫苗完成接种时,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
作者:周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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