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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轮“复工潮”来了!上班期间感染新冠肺炎算工伤吗?

2020-02-11 09:46来源: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2月11日电 (魏薇)2月10日,各省市迎来了首个“复工潮”。疫情的警报仍未解除,复工带来的人员流动潮等一系列问题也接踵而至。作为员工,在上班时不幸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这种情况是否算工伤?

  30个省份均已部署安排企业复工

  疫情影响各行各业,今年大部分行业的复工复产时间比往年晚了十余天。2月10日,是一些单位的复工日。

  早上7点半,上海的胡女士从家出发,25公里上班路,一路上她小心翼翼,尽量和其他人保持距离。“原本需要公交倒地铁,今天我自己步行了2站到地铁站。”胡女士表示,过去地铁上人挤人,今天地铁上每排座位可以隔一个位置坐一个人。

  2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保供、复工、扩产等要求后,全国各地相继发布了应对疫情、引导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举措。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经贸司副司长陈达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除了湖北省外,全国其他30个省份均已部署安排企业复工复产。

  据悉,与疫情防控、生产生活必需品以及关系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早已正常上班。

  “我们2月3号就复工了”,平安证券相关工作人员对中新经纬记者表示,根据国家要求,金融企业2月3号复工保障客户的服务,保障资本市场平稳运行。3号复工后,IT、交易、运营等涉及资本市场运行的关键岗位实行主备岗交替现场办公,其他人员远程办公,需要保持邮件、电话等通讯畅通,第一时间响应工作需求。

  此外,各银行总部也已于2月3日复工。“我们已经复工,业务采取线上方式和针对疫情的临时性措施,网点采取轮休制。”渤海银行一位工作人员介绍。

  民生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行要求各级机构,合理安排营业网点及营业时间,做好轮班值守,保障基本金融服务和关键基础设施稳定运行。

  不过,仍有大量的行业、企业没有复工。中新经纬记者询问了几家公司的开工情况,不少互联网公司已经开始在家办公,返岗时间有的推迟、有的待定。

  尽管各行各业情况不同,复工安排也不尽相同,但复工是大势所趋,如何尽快扫除企业复工的种种障碍、妥善应对复工潮带来的人员流动,又将是一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上班期间感染新冠肺炎是否算工伤?

  新冠肺炎疫情尚未消除,员工若不幸感染,是否算作工伤?中新经纬记者联系了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和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保全律师对其中的各种情况进行分析探讨。

  1、中新经纬记者: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否算工伤?

  赵占领:1月23日,人社部、财政部、卫健委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确定了工伤认定适用对象范围: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医护人员,如果从事的不是疫情的防治工作而被感染,一般也不属于工伤的范围。

  2、中新经纬记者:对于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如何界定?

  杨保全:正常理解下,其他相关工作人员是指能够参与疫情管理、履行职责的直接相关人员。一般来说,除了医生和护士,相关人员包括在医院一线的护工、在医院参与一线防治的一些辅助人员。

  3、中新经纬记者:不是医护相关职业的,比如快递员、售货员等如果复工后因工作感染新冠肺炎,属于工伤吗?

  赵占领:现在主要的争议是除了医护人员之外,其他工作人员如果不是在从事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而是从事自己的本职工作过程中被感染,是否属于工伤。从先行法律看,上述情况不属于工伤。

  杨保全:对于这个问题,现在并没有统一的答案。因为上述文件针对的就是医护及相关人员,如果把它扩大到了更大的一个范围,是没有直接的法律依据的。

  目前,各地还出台了一些地方性规定,也作出了一定解释。有个别地方规定表示,如果能证明感染新冠病毒确实和工作有关也应该认定为工伤,但大部分地方规定,一般员工是不能构成工伤的。一方面是没有相关依据,另一方面是很难判断是否在工作当中感染了新冠肺炎,也许是员工在生活中、上班途中感染,而且该病前期多数人无明显反应,其潜伏期较长,因此很难认定员工是如何感染的。如果将新规定扩大了适用范围,可能会造成工伤保险基金的损失。

  此外,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因为工作原因受到意外伤害的算作工伤,但是新冠肺炎它本身不能算作一种意外事件和意外伤害。还有患职业病的职工也应被认定工伤,但该病没有被列入到我国的职业病目录里。上述几个原因就造成了在实践当中对这个问题的认定并不统一,但是主流观点认为其他职业感染新冠肺炎应该不算工伤。

  4、中新经纬记者:上班途中若是感染新冠病毒算工伤吗?

  赵占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据此,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非因上述原因受到伤害的,不属于工伤。

  杨保全:上下班途中感染新冠肺炎一定不算工伤。即便是医护人员,都要求是在工作当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了新冠肺炎才算作工伤。

  5、中新经纬记者:被认定工伤和没有认定工伤有什么区别?

  杨保全:首先是名义上的影响,比如说如果认定为工伤了,可能会有因公殉职等名义上的说法,如果是非工伤,可能就是一般的职工患病。

  其次是法律上的待遇差别也很大。比如工伤,最严重的情况就是工亡,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如果没有被认定为工亡,那么各地也规定了一些补偿标准,但是比较低,比如北京地区约2万元左右。

  6、中新经纬记者:认定工亡了,有那些待遇?

  记者查阅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作出如下规定: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对于其他工伤待遇,要根据伤残等级、本人工资以及各省市相关标准计算。

[责任编辑: 冯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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