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揭阳的阿莉和阿强(均为化名)婚后生育一子。此前,双方各有一段婚姻,各自养育一个女儿,两人走到一起后,组成一个五口之家。自儿子出生后,阿莉便在家照顾3个孩子,阿强外出打工,每月向阿莉支付生活费。
2020年6月,阿莉与朋友合购彩票中奖,阿莉喜得奖金120万元。但她并没有将此消息告知阿强。2020年10月起,阿强向阿莉转账的数额欠缺,因而与阿莉发生矛盾,二人在沟通中,阿莉数次主动提出离婚。之后,得知阿莉中奖内情的阿强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奖金中的50万元,并承担因家庭生活开销对外负债的一半清偿责任。
庭审中,对于这笔120万元的款项,阿莉一再否认是彩票奖金,自称是其向朋友借的购房款。一审法院审理认为,阿莉并未就借款和还款过程作出合理说明,对其提供的证据不予采信。阿莉婚后购买彩票中奖,所得奖金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阿强因家庭生活开销向外负债2.94万元,该债务并未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且与阿强按月向阿莉转账生活费用相符,应属夫妻共同债务。
最终法院判决准予两人离婚,阿莉向阿强支付50万元,并负担一半的夫妻共同债务共1.47万元。近期,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该案经办法官介绍,民法典规定了关于夫妻知情权及相互忠实的义务。夫妻一方有意外获得,均应如实告知对方。如果选择向对方隐瞒,那么不仅侵犯了对方的知情权,而且侵犯了对方对共同财产享有的权利。因此,在夫妻双方对财产收益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即使彩票是以一方个人名义购买,也应认定中奖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诉请分割。 文/记者:章程 通讯员:林昭仪、吴满和